第22章 叛逆是一种态度(1)(第3/4页)

“从今天开始,我们要好好学习!”

“嗯!”

苏起斗志昂扬,有木有样地认真上了几天课。

只是——

初秋的天气,微风习习,吹进教室,真是睡觉的好时节啊。

苏起打了个哈欠,一手托着腮,一手懒懒地抄着黑板上的题目,写到一半,钢笔没水了。

她回头找路子灏:“给我借墨水。”

路子灏受不了她了:“不借。”

苏起竖起一根手指:“就一滴。”

路子灏无奈,拧开自己钢笔的管子,把钢笔笔尖对准她的笔尖,轻轻挤一下,一滴墨水从他的笔尖渗出来,瞬间就被她的笔尖吸收。

苏起赶紧说:“再多一滴。”

路子灏白了她一眼,但还是多挤了两三滴,说:“你的墨水呢?是不是你妈妈给你买墨水的钱又被你拿去买零食吃了?”

苏起吐吐舌头。

路子灏说:“你的钢笔真可怜,是吃百家饭长大的。”

春困秋乏,无精打采。

苏起提神的方法是看小说。付茜给她借了一本台湾的校园恋爱小说,可好看了。

秋天的树影投进教室,她歪头看着窗外,幻想自己像小说里写的那样,和一个高傲冷漠的校草级男生谈恋爱,成为全校的焦点,被所有的女生羡慕。

她望着窗外痴痴傻笑,梦醒了,又回到现实。

云西城太小了,跟不上潮流,学校根本没有评选出校草这种东西。

有时她在练功房对着镜子跳舞的时候,又幻想自己有天成为明星。她早已接受自己只是个人类这样无聊的事实,不再做花仙子的梦了。但她可以做明星,而且是初中就出道的那种。一边认真上学,一边要全国各地见歌迷,一边还要去北京上海拍戏,哎,好累。但为了千万热爱她的影迷,累一点儿也是值得的。

就比如现在,她刚演完一部大制作女一号,就马不停蹄回来学校上课了。学校的同学们既喜欢她又崇拜她。

可即使如此,她还是要好好练舞,不能因为自己是大明星就摆架子。

只是,她看一眼大镜子里同样在跳舞的舞蹈队的女孩们,各个盘靓条顺,明艳如花儿,她是最不起眼的那一个。

咔嚓,玻璃镜子碎了。

苏起叹了口气,拍拍自己的脑袋:醒醒!

她不仅得接受自己是个人类的现实,还得接受自己是个普通人类的现实。

苏起没来由地有些惆怅,长大这件事,让她有些不太开心。因为她不能做梦了——她不是花仙子,不是青春美少女队员,不是葫芦娃飞天小女警,不是明星,很可能不会成为大美女,而她长大了也不想当理发师。

她仿佛站在一个非常尴尬的位置,进无可进,退无可退。

像一朵花苞蓄力盛开之前,孕着力量,挣扎,挣扎,却又迟迟不盛开,更不知道盛开后究竟是馨香玫瑰还是臭臭野花。

也就是那时,她好像忽然明白了,刚上初中时,学校里那些在她看来奇怪而格格不入的事情是为什么——亲嘴,打架,拉帮结派——因为大家都在迷茫,在探索。

也就是这时,舞蹈队最漂亮的女孩陈莎琳在进入初二后,渐渐成了大姐大。她读初一时就被高年级的男生女生收了做妹妹,被人罩着,谁都不敢惹她。

现在她有了丰富的组织经验,她的周围开始聚集起一群女孩子,她们要么把校服拉链敞开,要么把校服系在腰间,走路的时候昂着头,表情不可一世,十分招摇。

付茜非常羡慕,说这叫叛逆。

苏起不解:“叛逆难道不是不好的意思吗?”

“哪有?叛逆是向大人们挑战,是一种态度。”

“向大人挑战?”苏起更疑惑,“但她们没有向老师挑战啊,她们只是欺负了低年级的同学。”

付茜哑口无言,又说:“反正我觉得她们那样子很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