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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ve is like a gun

And in the hands of someone like you

I think it’d kill.

Blue Öyster Cult,‘Searchin’for Celine’

……爱像把枪

在你这样的人手里

足以一击毙命。

——蓝牡蛎崇拜乐队,《寻找赛琳》

罗宾比斯特莱克小十岁。她来斯特莱克这儿工作时,只是个临时秘书,不被需要,不受欢迎。那是斯特莱克职业生涯的谷底。他本想只雇罗宾一周,连这也只是出于一见面就差点把她撞下楼梯摔死的歉疚心理。不知道怎么回事,罗宾说服他让她留下,先是一周,然后是一个月,后来再也没有离开。罗宾帮他走出濒临破产的困境,努力工作,让他的生意蒸蒸日上。罗宾边做边学,现在唯一的要求就是在他的生意再一次面临困境时站在他身边,一起为生存而奋斗。

所有人都喜欢罗宾。他也喜欢罗宾。两人同甘共苦这么久,他怎么可能不喜欢罗宾?但是,从一开始,他就告诉过自己:到此为止,不能再接近。他们必须保持一定的距离,死守一定的界限。

在罗宾出现那天,他刚刚与夏洛特彻底分手。他们的感情断断续续地维持十六年,至今他都说不清其中的欢乐和痛苦哪个更多。罗宾热心而乐于助人,对他这行有着极大的兴趣,还很欣赏他的个性(他既然要坦诚面对自己,干脆坦诚到底)——这一切就像药膏,慰藉了他在眼圈乌青和皮肤擦伤痊愈很久后仍然隐隐作痛的心。

从这一点来说,罗宾中指上的那枚蓝宝石戒指是种恩赐。它是一面保护盾牌,一个终止句号。它扼杀了他们进一步发展的可能性,让他可以自由地……自由地什么?依靠罗宾?和罗宾做朋友?两人之间的屏障已经难以察觉地渐渐消除。现在回想起来,斯特莱克意识到,他们对彼此分享过不为人知的秘密。罗宾知道夏洛特声称不小心流产而失去的那个婴儿——也许它从来没存在过,或者是人为失去的。就斯特莱克所知,知道这件事的一共只有三个人。而他则知道马修曾经出轨,这件事的知情者恐怕也屈指可数。尽管他一直决心与罗宾保持距离,他们还是逐渐相互依靠。在去黑兹利特酒店的路上,他一直挽着罗宾的腰,他还清楚地记得那份手感。罗宾个子很高,搂起来很容易。他可不喜欢一直歪着身子。他一直不太喜欢小个子的女人。

马修不会喜欢这样的,罗宾当时说。

马修如果知道斯特莱克有多享受那一刻,会更不开心。

她的长相远比不上夏洛特。夏洛特的美貌足以让男人张口结舌,惊艳到无话可说。罗宾也是位性感姑娘——斯特莱克每次看见她弯腰去关电脑,都会重新认识到这一点。但她还不足以让男人感觉如遭雷击。相反,她会让男人变得更加绕嘴多舌,想想沃德尔。

但他喜欢罗宾的脸,喜欢她的声音,喜欢待在她身边。

倒不是说他想和罗宾在一起——那太疯狂了。他们不可能在共事的同时保持情人关系。再说,她也不是能当情人的那种女孩。在他们相处的这段时间里,她要么订婚了,要么就是婚礼暂时搁浅。在他眼中,罗宾是那种只能用来结婚的女人。

他几乎有些生气地总结起罗宾的一切,将她视为和自己完全不一样的存在,来自一个更加安全、更加与世隔绝、更加传统的世界。她的爱人是从高三就在一起的男友(虽然斯特莱克现在更理解她为何会这么选择)。她生长于约克郡的中产阶级家庭,父母的婚姻维持了数十年,至今仍然非常幸福。她家里有条拉布拉多狗,一辆路虎,还曾有过一匹小马,斯特莱克如此提醒自己,一匹小马!

但其他记忆也纷至沓来,描绘出罗宾与这些安稳有序的过去格格不入。闯进侦探事务所的这个女人就算在特别调查局任职也不奇怪。这个罗宾上过高级驾驶课,在追逐凶手的过程中被撞出脑震荡,在斯特莱克被人捅伤后冷静地拿大衣裹住他流血的胳膊,带他去了医院。这个罗宾在嫌疑人面前信口开河,钓出连警察都没能取得的信息。她创造并成功扮演了维尼夏·霍尔,说服一个想砍掉自己腿的吓坏了的年轻人敞开心扉。她无数次在斯特莱克面前表现出独创思考、足智多谋和勇气。她完全可以胜任便衣警察的职位——如果她没有不小心走进黑暗的楼梯间,撞上一个戴着面具的混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