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1章 淤青(第3/3页)

就在那一瞬间。

信哥拔出来腰间的佩剑,一剑斩下了他的头颅,血都溅在了屏风上。

人头在地上滚了几圈,滚到了越苏脚下。

她都懵了。

杀人是一件一点也不唯美、一点也不酷,血淋淋、恶心的事情。

哪怕是拿着好看的剑,哪怕拿着剑的是她的心上人,但剥夺别人生命的那一瞬间,他看起来很陌生,冷冰冰的。

血一直在漫出来,把她的绣鞋都染红了,她不敢去看地上那个人死不瞑目的脸,头脑空白地往后退。

直到被抱起来。

韩信把她抱起来,用手拍她的背,放在了案上,蒙住了她的眼睛。

她听见他叫人来把凶杀现场处理掉,语气很平静,仿佛刚才干了件很平常的事情。

“吓到了吗?”等旁人收拾干净了地方,他终于松开了手,温言问道,眼中闪着关切。

他没有责怪她偷偷跑到这里来,满心满眼的关心,蹲下身子去给她擦绣鞋上的血迹,一边歉疚地说:“是我不好,我刚才不该动手的。”

越苏声音有些抖,问他:“信哥,你杀了很多人吗?亲手杀的那种。”

那时韩信早已寻回了一切记忆,顿了顿,似乎想给自己找个理由,但没成功,只好点头:“杀了很多。我决定了的事情,就会立刻去做。战场上厮杀起来,能下的唯一决定就是杀了别人,自己活下来。”

其实他怀里还有血腥味,刚才杀人的时候,有血溅在他身上了,他没察觉到,可能是闻惯了这股血腥气。

他在项羽账下,做了很多年的无名小卒,需要在尸山血海里打滚的那种无名小卒,杀不了别人,他就要自己去死。

越苏吸了吸鼻子,借着身高差,在他额头上吻了一下,有些含糊地说:“最喜欢信哥哥。”

韩信当时回应了这个吻,声音很小、很愧疚地说:“……是我不好。”

越苏听见了这句话,但因为他在吻她,没多在意,任它从耳边滑过去。

现在想想,那之后越苏再也没有见他拿过剑。

他有什么不好的呢?他不是都是为了你吗?

你能想象吗,你四十多岁的某个平凡下午,开车去接小孩回家,在学校路口等红绿灯的时候,红色的倒计时一秒一秒地跳动,你盯着它看,忽然反应过来,原来十七岁的时候,那个人说的话是这个意思。

你终于发现了淤青。

信哥不会讨好人,不会给人献殷勤,甚至哄人的技巧也不高明。认定的事情就立刻去做,也不管这事情后来会变成什么样子。

或许那个被斩下头颅的男人说得没错,他其实一直是淮阴街头那个父母双亡、所有人都不待见的年轻人。

他爱你十分,连三分都表现不出来。

因为从小也没有什么人爱他,他不太明白爱一个人该是什么样子。甚至按原本的历史走,到他死,也没什么人真的……爱他。

把他举荐给刘邦的萧何,最后把他骗进长乐宫杀了他;封他为大将的汉高祖刘邦,最后夷灭韩信三族。

临走的时候,他千般万般地舍不得,彻夜不睡地看她,怜惜她身体弱,甚至舍不得碰她。最后要走了,最后一面了,也只还是抱抱她,说苏苏不要想我,然后坦然地喝下了那杯令他忘却所有的酒。

信哥哥。

越苏心痛得几乎站不,忽然察觉手机一震。

【韩重言请求添加为新好友】

备注是:我正好在D市,我们见面谈谈行吗?

D市就是刘衎正在打比赛的城市,越苏现在正在D市的市中心,这个城市的医院很有名。

她想去按拒绝,一不小心手指滑了一下,按到了接受。

【你们已经成为了好友,快和对方打个招呼吧!】

越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