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 三(第3/3页)

另一封信是管理地产的总管写来的。总管在信中说,他涅赫柳多夫必须亲自来一趟,以便确定遗产继承权,此外,对如何经营地产作出决定:是继续像已故公爵夫人在世那样经营,还是按他以往向公爵夫人建议、现在又向年轻公爵建议的方式经营,即增加农具,把原先租给农民的土地全部收回来自己耕种。总管在信中说,后一种经营方式获益更多。总管同时在信中道歉,按计划应在本月一日寄出的三千卢布稍稍耽搁了几天。这笔钱将随下一个邮班寄出。他之所以没有及时寄出,是因为无论怎样也无法从农民手中收齐这笔钱,农民极不诚实,以致不得不请求官方采取强制措施才奏效。这封信使他既愉快又不快。愉快的是,他感觉到自己具有支配巨大财产的权力;不快的是,他青年时期曾是赫伯特·斯宾塞(7)的忠实信徒,由于自己是大地主,赫伯特·斯宾塞在《社会静力学》(8)中提出的关于正义不允许土地私有的论点特别使他惊讶。他凭着青年人的率直和果断,不光在口头上说土地不能成为私有财产的对象,不仅在大学里写论文论述这个问题,而且付诸行动,当时他就把一小块土地(不属于他母亲的,是从父亲名下继承的属于他个人的)送给农民,他不愿违背自己的信仰而占有土地。现在因为继承遗产他成了大地主,他必须作出选择:要么放弃财产,就像十年前处理父亲的二百俄亩(9)土地那样,要么以默认的方式承认自己以往的所有想法都是错误的、虚伪的。

前一种选择他做不到,因为除了土地,他没有任何其它生活资料。他不想去做官,可是又养成了奢侈的生活习惯,而且认为不可能改变。再说也没有必要,因为青年时代的那种信念的力量、果断、虚荣心和一鸣惊人的愿望,都已不复存在。后一种选择他无论如何也做不到,他不能否定,当初从斯宾塞的《社会静力学》中汲取的,许多年后又从亨利·乔治(10)的文章中找到光辉的论证的,关于占有土地不合法的明白确凿的理由。

正因为如此,总管的信使他不快。

【注释】

(1)区法院系帝俄时期的审判机关,根据1864年审判条例设立。法院管辖区包括两三个县。审理刑事案件有陪审员参加。

(2)法国期刊,创办于1829年,以其文学评论方面的影响而著名。撰稿人包括巴尔扎克、雨果、泰纳等人。原文为法文。

(3)米坚卡是德米特里的小名。

(4)原文为法文。

(5)原文为法文。

(6)原文为法文。

(7)赫伯特·斯宾塞(1820—1903),英国哲学家,社会学家,早期的进化论者。

(8)原文为英文。

(9)1俄亩等于1.09公顷。

(10)亨利·乔治(1839—1897),美国经济学家和社会活动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