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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托尔斯泰晚年的代表作,情节的基础是真实的案件。小说写于1889至1899年,素材是检察官柯尼为他提供的一件真人真事:一个贵族青年引诱了他姑母的婢女。婢女怀孕后被赶出家门,后来当了妓女,因被指控偷钱而遭受审判。这个贵族以陪审员的身份出席法庭,见到从前被他引诱过的女人,深受良心的谴责。他向法官申请准许自己同她结婚,以赎问罪过,不幸婢女在狱中死于斑疹伤寒。托尔斯泰以这个故事为主线,用了10年时间,六易其稿,终于完成了这部不朽的名著。

小说原计划创作四部,但只创作了三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