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第2/3页)

一人正坐在椅子上抽旱烟,他身上是件黑色的半旧的袄子,朝着南一她们瞥了一眼,又转过头去,浓眉大眼的像个“X”型,凶巴巴的老子最大的样子,不是那埋在雪里的小子却是哪个?

一起来的两个女孩坐在装着不同等级的榛子口袋旁边开始研究算计怎么买划算了,南一先是解了围巾,而后又开始用手抓头发,想要把头发上的卷子都给拉直一样。

女孩们说,南一你这是干什么呀?

头发不好看,我要把卷子弄掉。

怎么不好看啊?多好看啊。

我原来是直头发的,直头发的好。我也不喜欢这条围巾。我喜欢去年冬天我带的那条蓝色的。

——南一说话的声音不大不小,她的话是要讲给这屋子里面另一个人听的。她想要帮助那个人回忆起来自己从前的形象,这一年的冬天,他们相遇时候她的形象:她是个直发齐耳的女孩,围着一条蓝围巾,她用并不壮实的肩膀把那高个子的年轻人扛回家的……

那人一口一口地抽旱烟,对旁边女孩之间的对话毫没留意,也毫无反应。

老板点完了货问年轻人:“榛蘑少了。”

“今年山里面也旱,收得不多。”年轻人答。

“怎么是你来送货?”

“老李头上个月腿坏了,不出山了。”

“你走的时候带些药回去吧?”

“药还是你来抓吧,你送上山,再请个郎中,跟你一起上山去。”年轻人一边吸烟一边说。

老板抬头看了看他。

南一她们称了二斤榛子,付钱出门,年轻人这个时候喊了她一声:“小姐。”

南一回过头来。

“围巾忘了。”

南一从放榛子的口袋上把自己的围巾拿起来一边往脖子上面裹,一边直直地,肆无忌惮地看着这个年轻人。

她把他给看得笑起来,指着自己鼻子说:“我是长了俩鼻子啊?”

南一摇摇头:“像个熟人。”

“哪里的熟人啊?”

“抚顺的。”

“那不可能啦。我从吉林来的。”他说着站起来,“以后想吃榛子再来吧。我给你算便宜点。”

原来的老板很快不见了,年轻人坐到了山货行账房后面的位置上。

南一在办公室每天誊写的新闻稿件上面总有些五花八门的治安案件:医院药品被窃,富商仓库遭劫,白俄贵族的儿子被第三次绑票……林林总总,不一而足。事情被报道出来,买报来看的人不少,但是案件大多不了了之,也没个后续结果。可在南一的脑袋里面,案犯只有一个,就是那潜伏在山货行里面的土匪,她甚至为他编造出了合理的作案动机,恰当的时间和完美的善后。她很快打听出来这新掌柜的叫做谭芳了,真名假名不可考。

十一月的傍晚,南一像只鬼魂一样游荡在山货行后门的时候,被人从后面掐住了脖子,然后推到了墙边,鼻子嘴巴都贴在红砖墙上,一动也动不得。

“偷榛子,是吧?我送你去保安所。”土匪在她身后说,声音低沉喑哑。

“我不怕的。”南一说,“我没干坏事儿。没杀人放火,没打家劫舍。”

她脖子后面两根手指头松了,南一愤怒地转过身,看着谭芳,他身上是条棉长袍,领子翻出毛边。南一继续指控:“我也不是睁眼瞎,连救命恩人都认不出来。”

谭芳拧了拧袖口,不当回事儿的样子:“说什么呢?”

“我,”南一欺过来,看着他鼻子眼睛嘴,明明白白地说道,“说什么呢?我,我跟你说,大年初一的早上,你埋在雪里,半死不活,我把你给抗到我们家去的。我舅给你扎针活血,我舅母给你煮粥喂水,家里好吃好喝伺候着你才没死。初四早上你醒过来,骑走我家一匹马,过了三天才送回来的。这事儿没错吧?别说我没偷你家破榛子,就算我偷了,也只当是跟你收救命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