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 开心的妓女(第3/5页)

“他拿出一些旧报纸,我用模糊的双眼努力看了一下,上头写着驾驶瞬间丧命,乘客座上的同事身受重伤。我说:‘但开车的是我才对。’‘我不这么觉得。你被发现时,人在后座,’上司说。‘别忘了重度脑震荡的事。我想你应该不记得驾驶过程中的任何事情才对。’我当然知道是怎么回事。记者只对驾驶的验血结果感兴趣,只要他没问题,根本没人在意我的情况。更别说这件事对警方的影响已经够糟的了。”

碧姬妲眉宇之间深深皱起,看起来十分震惊。

“你们怎么能告诉史汀森的父母说车是他开的?这些人肯定冷血得要命。究竟……?”

“就跟我说的一样,警方非常重视忠诚度。在某些情况下,警方的确会先考虑家属感受。但那一回,史汀森的家人已经先听到了比较容易消化的事发原因。在我上司的版本里,史汀森决定冒着风险追捕一名贩毒与谋杀案的嫌犯,在追捕过程中,任何人都有可能发生意外。毕竟,另一辆车里的男孩是个新手驾驶,在同样情况下,要是换成另一名驾驶,或许反应会快得多,不会把车开到我们面前,更别说当时我们还开着警笛。”

“而且时速还高达一百一十公里。”

“地点则是限速五十公里的区域。当然,这事不能向那男孩究责。关键在于要让这案子看起来是什么模样。为什么非得告诉他的家人,自己的儿子其实是坐在乘客座上呢?要是他们听见儿子是那种让宁可让喝醉的同事开车,也不敢出声抗议的人,对父母来说会比较好吗?上司就这么跟我争执了一遍又一遍,我的头痛得要命,感觉就快炸开了。最后,护士进来时,我正靠在床边吐个不停。第二天,史汀森的父母和他妹妹来了。他们带了花,希望我可以尽早康复。他父亲十分自责,因为他从来没有严格要求儿子开车不要超速。我哭得不能自已。每一秒都像是场缓慢的死刑。他们在我身边坐了一个多小时。”

“天啊,你是怎么对他们说的?”

“什么也没说。全是他们在讲话,不停说着朗尼的事。他计划想做的事,想成为怎样的人,打算怎么实现。还有他在美国念书的女友。他还曾提起过我。说我是个好警察跟好朋友,是个值得信赖的人。”

“后来呢?”

“我在医院待了两个月。上司不时会来看我。有一次,他重复之前说过的话:‘我知道你在想什么,别再这么想了。’这回他说对了。我的确一心想死。或许这里头有一丝为别人着想的成分,想让真相就此埋藏起来吧。说谎不是最糟糕的部分。最糟糕的,是我得把秘密藏在心里。这听起来很怪,连我自己也思考了无数回,所以还是解释一下好了。

“五十年代,有个叫查尔斯·范多伦(Charles Van Doren)的年轻大学讲师。他因为参加一个益智游戏节目,成为美国家喻户晓的人物。他一周又一周地击败所有挑战者。问题有时难到让人难以置信,而那家伙显然什么都知道,让每个人目瞪口呆。他收到许多求婚信,还有他自己的粉丝俱乐部,当然啦,他在大学的课也堂堂爆满。最后,他公开宣布,制作单位提前把所有问题都给了他。

“当他被问到为何要揭露骗局时,他告诉他们,他有个叔叔曾向妻子,也就是范多伦的婶婶,承认过去对她不忠的事。这件事在家族之间引起不小骚动,后来范多伦问叔叔为什么会告诉妻子。毕竟,这件事发生在许多年前,后来他也没再与那名女子有瓜葛。他叔叔回答,不忠不是最糟的部分。最糟的,是这件事就这么过去了,而他却没受到任何惩罚。查尔斯·范多伦的状况就像这样。

“我想,人一旦再也无法忍受自己的所作所为时,就会觉得自己得要接受惩罚才行。我也如此渴望着,不管是受惩罚、鞭打、折磨或羞辱都行,只要让我觉得把罪赎清了就好。但没人来惩罚我。他们甚至没解雇我;因为在官方说法中,我人是清醒的,但事实并非如此。相反地,由于我在执行勤务时身受重伤,所以还在报纸上获得局长的赞扬。所以,我只好自己惩罚自己。我所能想到最严厉的惩罚,就是决定好好活下去,从此戒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