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第2/2页)

不但人体的姿态如此,物的布置也逃不出这自然之律。凡静物的美的布置,必是出于自然的。换言之,即顺当的、妥帖的、安定的。取最卑近的例来说:假如桌上有一把茶壶与一只茶杯。倘这茶壶的嘴不向着茶杯而反向他侧,即茶杯放在茶壶的后面,犹之孩子躲在母亲的背后,谁也觉得这是不顺当的、不妥帖的、不安定的。同时把这画成一幅静物画,其章法(即构图)一定也不好。美学上所谓“多样的统一,就是说多样的事物,合于自然之律而作成统一,是美的状态。譬如讲坛的桌子上要放一个花瓶。花瓶放在桌子的正中,太缺乏变化,即统一而不多样。欲其多样,宜稍偏于桌子的一端。但倘过偏而接近于桌子的边上,看去也不顺当,不妥帖,不安定。同时在美学上也就是多样而不统一。大约放在桌子的三等分的界线左右,恰到好处,即得多样而又统一的状态。同时在实际也是最自然而稳妥的位置。这时候花瓶左右所余的桌子的长短,大约是三与五,至四与六的比例。这就是美学上所谓“黄金比例”。黄金比例在美学上是可贵的,同时在实际上也是得用的。所以物理学的“均衡”与美学的“均衡”颇有相一致的地方。右手携重物时左手必须扬起,以保住身体的物理的均衡。这姿势在绘画上也是均衡的。兵队中“稍息”的时候,身体的重量全部搁在左腿上,右腿不得不斜出一步,以保住物理的均衡。这姿势在雕刻上也是均衡的。

故所谓“多样的统一”“黄金律”“均衡”等美的法则,都不外乎“自然”之理,都不过是人们窥察神的意旨而得的定律。所以论文学的人说,“文章本天成,妙手偶得之”,论绘画的人说,“天机勃露,独得于笔情墨趣之外”。“美”都“神”的手所造的,假手于“神”而造美的,是艺术家。

一九二八年十月十二日[2]

流光容易把人抛 红了樱桃绿了芭蕉

[1] 老黄,即作者的好友,口琴家黄涵秋。

[2] 本文篇末原未署日期。这里所署的日期是发表在《小说日报》时篇末所署,在新中国成立后作者自编的《缘缘堂随笔》(人民文学出版社1957年11月初版)中,篇末误署为:1926年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