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第2/6页)

奥尼尔紧紧抓住厄克特的手,好像残疾人依赖拐杖,“就你和我,弗朗西斯……”他又开始抽泣,说不出话来。

“但你不能告诉任何人你要来我家。如果媒体发现领袖竞选投票前夕一个高级党内官员单独在我家做客,那可太尴尬了——我们俩面子上都不好看。所以这件事只能你知我知,你的秘书都不能告诉。”

奥尼尔本想说些感激的话,但情不自禁地连打了三声巨大的喷嚏,让厄克特倍感恶心。奥尼尔根本没注意到,只是擦了擦脸,笑了笑,好像一条摇尾乞怜的落水狗。

“我一定会来的,弗朗西斯,相信我。”

“我能相信你吗,罗杰?”

“当然能了。就算杀了我,我也会去那儿。”

【十一月二十七日 星期六】

天还没亮,厄克特就起了床。他彻夜未眠,但一点也不累。他一个人在家,周末妻子又出去了。他也不知道她去了哪儿,但这是他的选择,请她给他点独处的时间。她仔细观察了他的表情,想从他的眼神里找到一点蛛丝马迹,怀疑他是不是要会什么情人。男人有时候就是笨得不可理喻。当然,他绝不会如此愚蠢,特别在这样一个周末,下周有那么重大的事情。

“不是的,莫蒂玛,”他轻声说,明白她的担心和忧虑,“我只是需要一点时间,反省反省,走一走,读读书。”

“不管怎样都好,弗朗西斯。”她回答道,接着就离开了。

天色还早,清晨的第一缕阳光还没有照射到新森林地区的上空。他穿上自己最喜欢的出猎外套,拉好皮靴的拉链,走进严寒的清晨,顺着贯穿埃默里顿村通向林德赫斯特的骑马专用道踽踽独行。地面的雾气缠绕在灌木篱墙之间,让鸟儿望而却步,也阻挡了所有的声音。这就像一个茧,将他和他的思想与外界的一切隔绝开来。他走了将近三英里,接着开始顺着一座小山的南路慢慢向上攀爬。渐渐的,雾气散去,太阳东升,穿透了湿润的空气。他从弥漫的雾气中直起身子,看见阳光普照的山那边正有一只牡鹿经过,在满含露珠的金雀花之间吃草。他轻手轻脚地躲到一丛低矮的灌木后面,静候时机。

他并不特别喜欢自省,但有时候他的确需要叩问自己的内心,挖掘自己的灵魂深处。他总会在那里遇到父亲,或是他的残骸。那也是在类似这样的一片荒野上,不过地方是苏格兰的高地,一丛丛黄灿灿的金雀花正在盛开,就在花丛之下,他们找到了他的尸体。他身旁是最爱的二十响伯帝步枪,是他的父亲传下来的,只打空了一个弹药筒,这样就足以爆掉他半边的头。这个男人真蠢,真懦弱。让整个厄克特家族蒙羞,让他的儿子至今内心扭曲,觉得自己低人一等。

这只牡鹿年纪尚幼,高高地昂着头,嗅着清晨的空气。他有着船桨一般美丽壮观的鹿角,在初升的太阳下显得那样美丽。有着斑驳花纹的侧腹上留着一道深深的伤疤,说明它最近可能跟哪头雄鹿打过架,失败了。它还年轻,应该再多享受享受的。但厄克特知道自己没这么幸运,他正在参与的这场战斗将会是最后一场,这场失败了便再无风水轮转一说,他将死无葬身之地。

牡鹿没发现厄克特的存在,又靠近了一点,继续吃草。栗色的皮毛在阳光里闪闪发亮,短短的尾巴不断抽搐着。如果此时年纪还轻,厄克特可能会花上好几个小时欣赏眼前这幅风景。但现在他不能悠闲地坐着,想着自己父亲死去的惨状。他站了起来,离这头美丽的野兽不到三十米。牡鹿看到他,困惑地惊呆了,感觉自己应该早就被打死了。等回过神来,他往旁边一跳,瞬间撒开四蹄消失了。厄克特的大笑随着逃窜的牡鹿飘进了薄雾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