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三章 你要好好努力,峥科(一)(第3/5页)

说完,我就自以为气势很足的挂断了电话。

但是,说完这些话我就后悔了。

既然想要改变自己在她面前的这种形象,那就必定不能再用这种小儿科的方式威胁她了,不过也只有这种方法奏效。

果真,不过半个小时,她就来了,斜跨了一个包,头发没有扎起来而是在脑后披散着,看起来成熟了不少。

本来不想告诉她让她帮我开家长会的事情,杜佳茵眯了眼睛:“你说不说?不说我就走了。”

“哎,”好不容易来一趟,我给她开了车门,“帮我开家长会吧,我家里人都没时间。”

杜佳茵好像也一时间没反应过来,估计这是她第一次给别人开家长会了,“以什么身份?”

我说:“我姐。”

真不知道,是该怨我这张乌鸦嘴,还真是好听点说是一语成谶,在两年后,我真的听说了杜佳茵是我同母异父的亲姐姐,我顿时咬了舌尖,一股浓浓的血腥味窜入口腔。

我真的没有想到。

如果想到了,我肯定会把对杜佳茵的这种懵懂的感情,扼杀在萌芽之中,而不是任由它好像是野火烧不尽的草一样,肆意生长着。

我对杜佳茵的感觉,在陆景重,我重哥出现的时候,其实已经收到过来自西伯利亚的寒流,当时我站在杜佳茵的斜对面,看见她看重哥的眼神,就知道,这辈子都难以企及了,我就意识到,我完了,花了两年去经营的一段感情,终于在没有开花结果就夭折了。

杜佳茵曾经问过我,为什么会这么崇拜重哥。

我回答的杜佳茵都是十分官方的回答,什么长得帅有韧性唱歌好听。

其实,我崇拜重哥,仅仅是因为,重哥小的时候救过我。

在很小的时候,大约是三四岁的时候,我被人贩子拐卖过一次,当时是大冬天,我身上生了冻疮,那些人贩子根本就不是人,就敞开我身上的衣服,用我身上的青紫冻疮来博取来往人的同情,来讨钱。

这些我本来以为我不记得了,但是就算是现在想起来,都会觉得近在咫尺,虽然只是一些片段。

这些片段里,最鲜明的记忆,就是重哥从天而降救下我的时候。

那个时候,重哥也就十几岁,背上却扛着一大块水泥石膏板,听见我的哭声,就把我给救了,顺道给了人贩子一个沉重的教训。

在杜佳茵和重哥之前的事情一点点曝光出来以后,我无数次地在心里给自己暗示,其实就算当时不是陆景重,也会有警察找到我,我也不会有事。

但是,这种心理暗示根本没有用,我还是一如继往的把重哥当成是偶像。

如果是别人,我还可以光明正大的去抢,就算不能光明正大,暗里藏刀的也是可以的,却唯独对重哥,我甘愿退让。

在重哥陪伴着佳茵的这段时间里,我试着去交往了两个女朋友,一个是学校的同学,另外一个是在上流圈子的宴会上认识的。

学校的那个同学叫白晓,家境不算好,和杜佳茵一样,也是从小城市里来的,不过也算是清秀可人,但是,她这种人让我最看不惯的地方,就是她明明喜欢钱,喜欢一些贵的东西让我帮她买,可是却又做出那种其实是我心甘情愿给她买的,她其实视钱财如粪土,是我非要送给她的一样。

所以,再一次我刷了两千块钱给她买了一条裙子之后,她装模作样的推辞了一句,我就直接把裙子给退掉了。

她目瞪口呆,就连一边的导购员小姐都没有想到。

我第二天就给她发短信说了分手。

后来,也就是第二个,上流圈子的一个名门淑媛,算是在一个商业酒会中遇见的,这个更是矫情了,我一分钟都不愿意跟她多呆。

我总会若有似无地把这些女人和杜佳茵做比较,这在当时连我自己都没有意识到,但是后来等我知道了,想要遏制的时候,已经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