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本序

简·奥斯丁(1775—1817)的《诺桑觉寺》是她最早写成的一部小说,虽然《理智与情感》的底本《艾丽诺与玛丽安》成书于一七九六年间,《傲慢与偏见》的底本《最初的印象》成书于一七九七年,而《诺桑觉寺》则于一七九八——一七九九年完成。一八三年,一个名叫里查德·克罗斯贝的书商用十英镑买下了《诺桑觉寺》这本书,甚至还做了广告准备立即出版,然而书始终没有出版。时隔六年之后,奥斯丁去信询问出书的情况,得到的回答竟是愿以原价奉还。到了一八一六年,奥斯丁最喜欢的哥哥亨利出了十英镑将书买回,当时书名似以《苏珊》称,恐是女主人公的名字。奥斯丁立即将这部书作了很大修改,不光改了人名与书名,而且文字风格都较前已出版的几部书成熟。从奥斯丁一八一六年为该书写的广告来看,她对这部书的命运很有感慨:“一个书商竟然认为值得花钱买下他认为不值得出版的书,这种做法似乎有些奇怪。”因此,她特别指出,这部长篇从成书至出版相隔十三年,读者须注意岁月流逝给人们思想见解带来的变化。奥斯丁去世后的第二年即一八一八年,这部最早完成的长篇《诺桑觉寺》才得以出版。

然而,奥斯丁在写作《诺桑觉寺》和修改《理智与情感》这两部书之间,还写过一部未完成的长篇《沃特森一家》。这部未完成的长篇大概于一八四年动笔,后因父亲患病,于第二年辍笔。也许因此之故,她后来很长时间没有写作。一八一一年她开始写《曼斯菲尔德庄园》,一八一四年创作《爱玛》,一八一五年创作《劝导》,一八一七年创作《桑迪顿》,但未完成。如按出版年代排列,简·奥斯丁六部长篇小说出版情况如下: 《理智与情感》(1811年),《傲慢与偏见》(1813年),《曼斯菲尔德庄园》(1814年),《爱玛》(1816年),《劝导》(1818年),《诺桑觉寺》(1818年)。

简·奥斯丁一七七五年生于英格兰汉普郡斯蒂汶顿教区长家,是家中六个兄弟、两个姐妹中的小妹,排行第七。这是一个生气勃勃的和睦家庭,父亲是牛津大学的毕业生。奥斯丁从小就在父亲鼓励下大量阅读各类书籍,并学习写作,家中文学气氛浓厚。奥斯丁在很小的时候在牛津等地上过寄宿学校,后来也到过伦敦、巴思等地。尤其是巴思,一八一年她父亲带着部分家庭成员迁往巴思居住,奥斯丁在那儿过着安逸的日子,与上流社会邻居交往,出席当地乡绅家庭舞会,并拥有马车,然而奥斯丁并不喜欢那个地方。那里很久以来便是上流社会男男女女来往度假、招摇过市的热闹场所,如《诺桑觉寺》中女主人公凯瑟琳初入社交场合时所惊叹的:“哦!人在巴思谁会厌呢?”然而作者借书中男主人公亨利·蒂尔尼之口,说出了巴思的令人生厌之处(第十章):


拿巴思来与伦敦相比较,它没有什么丰富多彩可言,每一年,每一个人都有这个感觉。呆六个星期,我承认,巴思是挺好的;可是过了那段时间,它就是天下最令人生厌的地方了。你会听到各种各样的人这么说,……


一八六年她的父亲去世后,全家搬到南安普敦,最后于一八九年又搬回汉普郡,住到了她一个很富有的哥哥在乔顿的庄园里;以后为就医之便,与姐姐移居郡首府温彻斯特,直至一八一七年七月十八日病故,年仅四十二岁。奥斯丁与她的姐姐都一生未婚,而她的小说都是在生活间隙完成的;据说,正是在乔顿家中忙碌的客厅里,她完成了最后三部小说《曼斯菲尔德庄园》、《爱玛》和《劝导》。

简·奥斯丁的生活圈子似乎并不能说很狭小;然而,她作品中人物的生活范围确实很小,如她给亲友信中所写,“三四个乡村家庭正是要致力刻画的”;然而,奥斯丁对于人性的挖掘却是深刻的,正是因为这一点,她在小说人物性格的精心刻画方面,可与莎士比亚相提并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