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第2/5页)

他们手里就没什么放饭菜里,就能让胡军长睡不醒东西……

左思右想,白珍果断出手,跟胡仕一块儿设计了个‘阵前勇救小军官’的把戏,成功的把她和胡仕全调到了战马营。

——伺候军马。

游牧民族嘛,胡人的骑兵闻名天下的,有时候,战马是比妻儿更重要的存在,战马营在胡人军队中的地位非常重要,白珍在此处,是很好伸展的。

不过,有好处就坏处,在胡人眼里,马是跟妻儿同等的‘财产’,仅次吃喝拉撒睡,所以,战马营的位置正好跟军.妓营彼邻而居……

见天‘门口儿’晃当着连裤子都没提好的胡人,这环境……对身为女性,尤其是还风韵犹存的白珍来说,确实是太不友好了。

在赫里尔那会儿,为保太平,白珍已经‘侨装’过了,但,五观底子在那儿摆着呢,若仔细看,她依然还是比军妓营的那些,要好看的多。

且,男人嘛,色.欲上头,好看不好看的,但凡能过眼,差不多就行了。毕竟,对比长驻在青河县的数万胡军来说,区区千把个军.妓,不够用啊!!

面对此景,战马营的女奴们瑟瑟发抖,根本不敢随意出门,然而,白珍‘心有异动’,还不甘心困守此处,军.妓营的红帐里,那些个女孩儿的消息可以说是整个青河县最灵通的,连前线的战事她们都有所了解,毕竟,男人在那啥的时候,是什么都肯说的。

哪怕一星半点儿,支言片语,都是如今的白珍,最最需要的。

她得知道前线战况如何,才能分辨此时是继续潜伏隐藏,还是干脆动手!

想得到就要先付出,为了情报,白珍揽了个伺候‘姑娘们’一日三餐的活儿,日常总走红帐儿,经常遇见些‘饥不择食’的胡人,哪怕她机灵敏锐,次次都化解,还是难免危险麻烦,在说,凡事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呢?

碍着‘往事’,白珍厌透了‘那种事’,干脆下了狠心,不止脸上抹灰,头发绞烂,就连眉毛和睫毛都拔干净了,且,自进了战马营,她就没洗过澡,整个人从里到外的散发着一股马粪的味道,就这样,要真还有人能下得了嘴,白珍就认了!!

反正既然做了这个决定,她就有牺牲一切的心理准备。

站在门前,一句话堵了胡仕的嘴,白珍把气儿喘均了,便催着胡仕把草料交了……随后,忙忙乱乱一下午,天擦黑了,马棚的窝棚里,白珍把胡仕叫到身前。

“我准备开始动手了,你带着人回去报信吧。”面色沉重,她仔细叮嘱着,“别去晋江城,走小路往山里跑,去大刀寨找姚明轩,让他想法子递消息。”

姚明轩——白珍的儿子,二房庶出子。

姚家孙辈们几个男孩儿,因着‘流犯’之后的罪名,一直在姚家军里‘神隐’不出,全让姚千枝打散了轮转各地,或教书、或练兵、或驻守,数月一换,基本不给他们培养势力的机会。

虽然……姚家这些男人,仿佛没谁想有那等‘野心’。

大刀寨是姚家军起势的地方,且,晋山那打之不尽的土匪同样是姚家军的‘兵源’,不拘姚千枝还是姚千蔓都没有放弃那里的打算,每每都会派至少一个姚家男人驻守。

姚明轩亦是姚家男人。

关心儿子,白珍是仔细了解过‘轮班制度’的,算算时间,这段日子正是姚明轩驻守时期,便干脆打发胡仕等人往那里去。

“白姑?你要动手……为什么?前儿不还说要继续蛰伏下去,怎么突然变主意了?”胡仕大惊失色。

白珍面沉如水,神色有些犹豫,沉吟片刻,还是道:“今日在红帐儿,我得个消息,不知是真是假……”

“什么消息?”胡仕连声追问。

白珍抬头看了他一眼,抿了抿唇,“大姑娘让叱阿利射了一箭,负伤了……”她话音未落,胡仕整个人都跳起来了,惊声大叫,“啊!!?”被箭射中,还负伤了??怎么会,大姑娘她,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