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人生若只如初见(第4/10页)

老丁说:“尽管我和你妈已经离婚了,但我不得不说,她经常挑拨我和你之间的关系。这实质上是一种报复,当然,我希望你不要介入到这种纠纷中。”老头说话喜欢掉书袋,绕得我头疼。他还朝我看了一眼,好像是担心我把他的隐私说出去。我朝他眨眨眼睛。

于小齐说:“不用她挑拨,你对我很不关心的。”

老丁说:“你怎么改姓于了?什么时候改的?”

“上个月。我妈让我改的,我觉得于小齐比丁小齐好听。”

老丁叹了口气,说:“我还没死呢,你就改姓了。”这次不掉书袋了,总算说了句狠话。

于小齐说:“反正于和丁也就差一横。”

老丁说:“这样吧,你到派出所去把名字改回来,我就给你两千。”

于小齐说:“改名字很麻烦的,哪有上个月改过来,这个月又改回去的?”

老丁说:“我不管,我就要改回去!”

于小齐瞪视老丁,好像要把他瞪死,她的眼泪忽然浮上眼眶,对老丁说:“我恨你!”然后摔门而出,楼道里传来一阵杂乱的脚步声。老丁被摔门的声音震了一下,捂着心口,做出马上要发病的样子。

我对老丁说:“我去送送她。”

老丁说:“没你什么事,你帮我把煤气罐装上。”

我说:“你就不管她了?你丫够绝的。”

老丁说:“她书包没带走,过会儿还得回来拿。”

我一边捣腾煤气炉,一边说:“你真有一套,有个女儿也不告诉我一声,你这叫金屋藏娇吧?”

老丁说:“金屋藏娇藏的是小老婆,不是女儿。”

我说:“她挺漂亮的。”

老丁就用一种很警惕的目光看着我,问:“你想干吗?”

我说:“不干吗啦,老头,别着急,当心犯病。”

那天,老头把他的往事讲给我听,他八二年离婚,老婆带着于小齐搬走了。照他的描述,他的前妻是一个有偏执狂的可怕女人,心眼很小,而且爱砸东西,一不顺心就撕老丁的书。那堆破书在十年前还是很新的,撕得老丁悲痛欲绝,趁着改革开放的春风吹来,他一横心就离婚了。前妻临走前抛下一句话:“要是没有我,你活不过三年就得死。”这句话好像世纪末的诅咒,听得老丁毛骨悚然。当然,三个三年过去了,他还活着,虽然日子过得有点惨,虽然好几次送到医院去急救,但他毕竟逃过了那个恶毒的诅咒,而且还结婚了。这件事让他很得意,假如他当初不离婚,也许早就被那婆娘折腾死了。

我问他:“你既然那么恨她,当初为什么要跟她结婚?”

老丁说:“这你就不懂了,有些女人结婚之前还挺可爱的,婚后就完全变样了,人性的丑陋一面都会暴露出来。”

“不只是女人吧?”

“对对对,男人也这样。”老丁嘉许地拍拍我肩膀,“你现在很懂得举一反三啊。”

我挪开肩膀,我这人最讨厌别人拍我肩膀。

我说:“老头,我认识一个姑娘,重点中学的,跟于小齐长得特别像。”

老丁说:“她要是重点中学就好了,我也就不用操心了。”他告诉我,于小齐和他的前妻不一样,性格很温柔,人也很善良,可惜学习成绩差得离谱,初中毕业会考,考了全年级倒数第一。老丁身为语文老师,尽管只是野鸡学校的,仍然觉得羞辱不堪。结果这姑娘什么学校都没考上,十六岁就成了社会青年。按老丁的关系,把她安插到化工技校也是有可能的,但是,他一则觉得羞愧,二则也是因为化工技校太混乱,三这专业不对口,总不能让一个女孩子到化工厂去受罪,于是就任由她晃荡了半年,第二年春天才把她送到马台镇的一个美术专业学校去。那种学校只要会图上几笔就可以了,文化考试基本等于狗屁,文盲都无所谓。老丁觉得,一个女孩学画画,总比修机器靠谱,至少也是培养一点艺术细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