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二四章 我是生长在红旗下的新一代

三国时代,真是一个奇怪的时代!

昨天还在打生打死的两个人,说不定到了明天就把手言欢,同席喝酒。

比如,虎牢关前,吕布把十八路诸候都胖揍了一顿,但是没过多久,吕布居然就能投身袁绍,再后来又在徐州投刘备,如果不是刘备黑了他一句,白门楼之后他应该就投身曹操了。

你真觉得他这样做就是三姓家奴?

那可未必!

来看看刘备,先是投身公孙赞,后来投身陶谦,在徐州胖揍了一顿曹操之后,被吕布打败,投身到了曹操麾下,还和曹操玩了玩煮酒论英雄,然后拍拍屁股跑去投刘表,刘表死了之后跑进川中投刘璋,顺手把刘璋干掉。

这个世界套路深,谁把谁当真!并没有什么三姓家奴,因为兽人永不为奴,啊呸,写窜了。总之,托身于别人,只是为了今后飞得更高更远。

这个时代,没有永久的敌人!当然,也不会有永久的朋友。

曹操迎了李辉一行人进城,安排住处,张罗饮食,显得十分热心肠。其实,抛开一些小毛病来看曹老板这个人的话,总的来说还是个很不错的人,他热情、好客、爱才、识英雄重英雄,他有着自己独特的人格魅力,才会收纳到那么多杰出的英雄为他所用,他能成为三国中最大的老板,可不是白混来的。

等到把李辉一行人全部安排好了,他才悄悄把弟弟曹德拉到书房里,低声问道:“这个叫吕辉的人,真的如父亲所说的那么厉害?莫不是父亲老糊涂了没看清楚?”

曹德低声道:“不,父亲看得很清楚,我也看得很清楚。他一个人力敌五百敌兵,那一伙人硬是没有一个人能冲得进屋子里来。”

曹操长长地“哦”了一声,想了好几秒,然后又低声问道:“你觉得,吕辉这个人的人品与他哥哥吕布相比,如何?”

曹德认真地想了一会儿,低声道:“比吕布强!”

“哦?何以见得?”曹操对这个问题很认真。

曹德低声道:“这个人不贪财,他在离开糜竺家时,糜竺送他一辆马车给他夫人代步,他立即很大方地送了一只价值不菲的玉镯子给糜竺,据我观察,那只玉镯子起码能买上百辆那样的破马车。”

“哦?不贪财么?很不错的品性!”曹操满意地抚了抚自己的胡子。

曹德继续道:“我注意到一个细节,这个叫吕辉的人,在面对五百敌兵时,没有让他的部曲出手,而是让部曲们自己保命,他一个人来对付敌兵,由此可见,他比较爱惜部下的性命,这一点吕布绝对做不到的。吕布生性凉薄,自私自利,岂会这样顾着刚刚收来的部曲?从这一点就可以看出来,这个人的品性非常优良。”

曹操再次满意地点了点头:“确实!这个人果然品性不错,那你看,这个人有虎狼之心吗?”

曹德认真地想了想这个问题,低声道:“也许没有吧,我看他操练部曲时那懒洋洋的样子,似乎胸无大志。若是他心怀天下,必然不可能对部曲们这么不上心,应该想尽一切办法,用尽一切机会来训练部曲,让他们成为自己争天下的筹码。但这个人却一点也没有这方面的动静,他只是给部曲们弄了一套看起来还算像样的装备,但没有改变那些部曲都是渣渣的本质,他甚至说这些部曲是用来给他夫人赶蚊子用的。”

“噗!”曹操笑出了声来:“哈哈,很好,这样的人材很不错!看来,我可以对他用点心,争取将他从吕布那里抢过来,做我的部下。”

“他和吕布是兄弟。”曹德道:“这……要争取过来有点难吧?”

“不难,一点也不难!”曹操笑道:“亲兄弟分仕不同的主君有什么好奇怪的?只要我对他好一点,他必能为我所用。”

“那!就预先恭喜兄长得一大将。”

“哈哈哈!”

两兄弟秘密商议完毕,曹操这才再来找李辉,这时候李辉一行人已经安顿完毕,在曹操给他们准备的临时住所里住了下来。

曹操见李辉正把一只唇红齿白小萝莉举高高,旋转,抛起,再接住,玩得好像十分开心,不由得汗了一把,远远地招呼道:“吕将军真是好兴致,在陪小孩玩耍啊?”

李辉笑道:“陪萝莉玩耍是男人的义务,不过,曹大人可别妄想和我一起玩,这只萝莉我可不会交给别人。”

曹操大汗,心想:我又不喜欢萝莉,我只喜欢人妻来的。

三国第一著名的人妻控,就是曹操,这一点没得黑。他对萝莉还真是一点兴趣都没有,笑道:“吕将军,刚才我仔细想了想,你大哥吕布目前正在满天下到处跑,你若想去找他,只怕未必能找得到,反而有可能错过,你看不如这样,你干脆就在我这里长期做客,安定下来,然后,我派人去帮你找吕布将军,你看吼不吼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