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铜臭与血腥(第2/3页)

第四种是“矛盾痛苦”。持这种态度的,多半是些“有良心”的妓女。作为妓女,她们深知如不能获得巨额利润,自己便连生存都成问题。但是,当她们遇到一位真心体贴自己的“恩客”时,又会感到“良心上过不去”,有的甚至还会拿出私房钱来“倒贴”。比如唐人传奇《李娃传》中的李娃便是。一开始,李娃不但把荥阳公子的钱财诈了个精光,而且和鸨母通同作案,在荥阳公子一文不名时将其遗弃。但是,当后来看到这位情郎被害得有家难归、有国难投,挣扎在死亡线上时,李娃又搭救了他,还帮助他一举登第,取得了功名富贵。这篇小说“大团圆”的结局,虽未免庸俗,但写李娃心态,应该说还算准确。

其实,无论妓女持何种态度,她们都不是、也不可能是诈取嫖客钱财的主谋者,更不可能是这种行为的主要受益者。主谋者和受益者,主要是妓院的女老板——鸨母。

鸨母本指老妓,即“妓女之老者曰鸨”。妓女这行当,是名副其实的“青春事业”。任你当年如何风光,一旦人老珠黄,便一文不值。因此,妓女退役的年龄,也相当早。退役之后,有些没什么出路的,或者迷恋青楼、贪恋钱财的,便用自己走红时攒下的私房,租几间铺面,雇几个小妞,自己升格当老板,这就是鸨母。鸨母大约是少数几种最令人憎恶的“行当”之一。俗话说,“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就连太监,也出了郑和这样值得歌颂的人物。但是,古往今来,有过值得歌颂的鸨母吗?没有。中国历来只有“名妓”,没有“名鸨”。鸨母在中国文学作品中,从来就是丑恶形象:拐卖妇女,逼良为娼,教唆卖淫,勾引嫖客,诈骗钱财,拆散鸳鸯,认钱不认人,狗眼看人低,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等等,等等,都是鸨母的“德行”。可以说,在文学作品中,鸨母能混个“中间人物”当当,就是天大的造化了。

鸨母遭人憎恶,原因也是多方面的。

首先,鸨母是妓女卖淫的直接教唆者、指使者、操纵者和受益者。因此,如果要追究“罪责”,一腔义愤,便首先会倾泄在鸨母的身上。其实,鸨母也是“受害者”,因为鸨母十有八九出身于妓女。但是,鸨母的这一出身,不但不能引起人们的同情,反倒只能更加激起人们的义愤。因为你明明知道当妓女不是人过的日子,还要把好端端的女孩子往火坑里推,你他妈的还算是人吗?鸨母之遭人憎恶,这不能不说是重要的原因之一。

其次,卖笑卖色卖身的是妓女,收钱的却是鸨母,这就叫人愤愤不平。你有什么资格收钱呢?所以,不少“恩客”,在照付了鸨母索取的“茶钱”、“酒钱”、“过夜钱”以后,还要对妓女另付“小费”(其实有时数量并不“小”),便带有这种心理的成分。在他们看来,付钱给妓女是应该的,付钱给鸨母却很“冤”。这种被“冤枉”的感觉,就使他们痛恨鸨母。

第三,在整个嫖宿过程中,鸨母担任的是十分“不光彩”的角色。所谓“不光彩”,就是只知道要钱。妓女不管怎么说,还有艺、有色、有性、有情,鸨母却只有虚情假意、装模作样、弄巧卖乖、投机行骗,这当然就极其让人恶心。

鸨母遭人憎恶,也有自身的原因。

一般地说,鸨母的心理都比较狠毒。鸨母原是妓女,心理本不健康;现在又人老珠黄,心理更易变态。第一,正如升任婆婆的女人难免虐待媳妇一样,升任鸨母的妓女也往往会把从前受过的一肚子气都出在年轻一代身上,有可能对她手下的妓女格外刻薄和狠毒。第二,鸨母当妓女时,是不缺少性生活的;而一旦当了鸨母,则可能再无性快乐。这种由热而冷的变化和由此造成的性苦闷、性压抑,也容易使她们心理变态。第三,自古有“名妓”无“名鸨”,鸨母总是“无名英雄”。尽管为了钱财,鸨母极望妓女受人宠爱,但这种宠爱又无不时时刺激着她们的神经,使她们对妓女产生一种同性之间的嫉恨,并导致对妓女的迫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