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部 事件的真相(1-5)(第4/9页)

“一般都是在右脚。”

“先前在米乐家的时候,我不是让你们看过了吗?我的右脚是……”

我将裤管卷起,脱掉袜子,将右脚伸到两人面前。

“唔,”警部补喃喃自语:“当时,链子绑住的是你的右脚。她为了不让你挣脱,还插入挂锁,紧紧扣住……”

“没错,米乐是这么做的。”

“不对。用那条链子绑住你的右脚,长度过于刚好,如果勉强去绑的话,一定会被你发现,所以绑在左脚要容易多了。我想米乐当时也是选择左脚。”

“……”

“只要你把左脚的义足取下,缠了两圈的链子就自然会滑落。你便能回复自由之身,任意走动。到这边我都很清楚……”

“……”

“只是,我们在米乐家见到你的时候,你的链条是绑在右脚,上面还扣着挂锁。也就是说,那是个货真价实的脚镣。要制造出这般景象,一定要把挂锁打开,可是就算你能把左脚从链圈里抽出来,也不可能打开挂锁。不能打开挂锁,就不可能把链子换到右脚。”

“……”

“你到底是怎么打开那把锁的?我想请教一下……”

“是啊,到底是怎么做到的呢?首先,我要声明,我没必要费那种工夫。”

“不,你有必要。”

警部补表情沉痛地说:“在米乐家,帮你把锁打开的是我们警署的近藤刑警。当时你把裤管卷起,在众人面前秀出你的右脚。此外,你还多此一举地要你妹妹帮你擦脚。你的演技真是精采,借由这些举动,让我们认定你绝对走不出那个房间。这也算是一种不在场证明吧?没错,物理上的不在场证明。”

“是吗,这说法很有趣哪。”

“可否告诉我,你是如何把锁打开的?使用了怎样的工具?”

“工具,我到哪儿去找工具?”

“那么,你是如何从米乐手里拿到钥匙的?”

“这个你应该去问米乐。”

“别开玩笑了!”宇田刑警咆哮道,“你明明就知道米乐无法接受侦讯。你不是说这次的案件你输了吗?也就是说,你已经承认杀害段内了。既然如此,就干脆把开锁的方法也讲出来。还是你打算将来在法庭上要用这点做反证,替自己的罪名开脱、辩护?”

“我才不会那么卑鄙。段内敬士是我杀的,我这就大方地承认。”

“既然如此,不就可以说出开锁的方法了吗?”

“我不能说。”

“什么!”

“宇田,算了。”警部补劝阻激动的宇田。

“江叶先生,请你跟我们回警局一趟。你在米乐家中能自由走动,想必柏木千代的房间你也进去过吧?特地留在命案现场的女性内裤,应该是从千代的房间拿出来的。接下来,我们会针对房屋内部展开彻底的搜索。

你很小心避免在案发现场留下指纹,可是你万万没想到警方会搜查白河家吧?就像我们在衣柜上找到你的指纹一样,我想千代的房间里应该也有你的指纹。

同时,我们会跟千代本人确认扣押的那条内裤是不是她的所有物。还有现场发现的凉烟烟蒂,我想这也是你特意准备的,你用千代的口红在烟嘴的部分加了工,为了让人误以为凶手是女性,你用了不少花招,结果却是自掘坟墓。好,可以走了吗?”

听完秋宫警部补最后的这段话后,我不再做垂死挣扎。我得到警部补的允许,留下一封简短的信给妹妹志保。信里面,我写下存款簿的位置、提款卡的密码,并附上印监,注明由妹妹全权处理。在最后,我加上这么一段话:

“志保,这次的事恐怕会替你惹来很大的麻烦,哥哥深感抱歉。不过,一旦你知道哥哥的犯罪动机,相信你一定也能体会哥哥的苦衷的。哥哥一点都不觉得丢脸,也已经做好站上法庭的准备。终有一天,志保也会为哥哥的行为感到骄傲。国家考试要加油喔。不管我身在何处,都会为志保的及格祈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