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部分 家宅精灵_1968年春(第4/31页)

小镇当然知道他们的事情。小镇知道所有人的事情。镇民赞成两人的交往。他们朝费伊使眼色,问她打算怎么操办婚礼。“不会让我们等太久吧。”他们说。很明显,他们更希望她结婚,而不是去念大学。

亨利为人温和安静,举止得体。他家的农场很大,经营良好,备受尊重。虔诚的路德宗信徒,认真的工人,身体结实得像混凝土。抚摩他的时候,她能感觉到他的肌肉在绷紧,男孩的冲动逐渐积累,折磨着他。她并不爱他,更确切地说,她不知道她爱不爱他,也可能她爱他但没有爱上他。她厌恶这些区别,用词的小小不同却有那么大的意义。“咱们去散步吧。”亨利说。他家农场一侧毗邻氮肥工厂,另一侧是密西西比河。他们走向河岸。看见她,亨利似乎并不吃惊。他抓住她的手。

“看新闻了吗?”他问。

“看了。”

他的手很粗糙,长着老茧,尤其是手掌,每个指节上方都有。亨利的身体用这些部位接触农场劳作所需的各种工具:铲锹、锄头、扫帚,强鹿拖拉机复杂的长变速杆。连棒球棒也会留下这种印痕,前提是你像他那样使用球棒对付在玉米仓库里筑巢的成群麻雀。地方太小,所以不能用霰弹枪,他曾经向她解释过,子弹会反弹。搞不好会打瞎你的眼睛。因此你只能带着棒球棒进去,打死在半空中乱飞的麻雀。她命令他不许再提这件事。

“你还是要去芝加哥吗?”他问。

“不知道。”她说。

越靠近河水,地面就越松软。她能听见每一个小浪花的哗哗声。背后,氮肥厂的烟囱冒出明亮的天蓝色火苗,就像一小块白昼卡在了黑夜之中。

“我不希望你离开。”亨利说。

“我不想谈这个。”

他们拉着手的时候,他时常用手指摩挲她大拇指和食指之间的柔软皮肤和她手腕上更柔软的皮肤。这像是一种不由自主的强迫性动作,甚至不一定是有意识的。费伊怀疑他这么做是因为假如他们只是拉着手,他就什么都感觉不到了,尤其是隔着那么多层厚厚的死皮。摩擦力能让他知道他的手指就在它们应该在的地方,费伊担心万一他伸手摸向其他地方,他从未碰过的那些地方,她应该怎么办。她在等待(这是无法逃避的)他将手伸进她的衣物。会弄疼她吗,他这双坚硬得无法穿透的手?

“要是你去了芝加哥,”亨利说,“我不知道我该怎么办。”

“你会过得很好的。”

“不,我不会。”他说,用力捏住她的手,停下脚步,转身面对她——严肃而庄重,像是在演戏——仿佛他有什么无比重要的话想对她说。亨利身上一直有这种八点档情节剧的气质。青春期的男孩有时候就是这个样子,他们感受到的情绪会完全不合比例地炸开。

“费伊,”他说,“我做了个决定。”

“好的。”

“我决定,”他暂停片刻确定她听得足够专注,等他有了把握,便继续道,“要是你去芝加哥,我就去参军。”

她忍俊不禁——扑哧一声笑了,她想忍住,但没有做到。

“我是认真的!”他说。

“亨利,别这样。”

“我已经决定了。”

“别犯傻。”

“军队是崇高的,”他说,“参军是崇高的行为。”

“但到底为什么呢?”

“你走了我会感到孤独,只有参军才能忘掉你。”

“忘掉我?亨利,只是上大学而已,又不是死了。我会回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