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第2/3页)

但沈佳仪更霹雳,一举拿下社会组第一名,上了司令台从校长手中领取奖状。

“妈的,总有一天我也要上台,跟沈佳仪一起领奖。”我叹气,看着司令台。

那意味着,我可得拼到全校前三名才行啊——如果真有那一天,以我超频太甚的脑力,一定会脑内爆浆,少年中风啊。

由于我常常晚上留校的关系,总是跟我一起骑脚踏车回家的许博淳早发现了我的异常,后来看在我强烈推荐的“成绩好像可以变好”的份上,许博淳也开始晚上留校念书。

我必须说,这是个关于爱情的故事,却饱满了更多的友情。

许博淳是我求学时期最好的朋友,我们两个大男生之间存在了太多让人张大嘴巴的巧合。就在许博淳决定一起夜间留校后,便发现他最新喜欢的女生,竟然也跟着她的姊姊留在晚上的学校念书。

“留校念书真的是——一件非常好的事啊!”许博淳呆呆地看着教室里的她。

“没错,耍帅装酷把妹的时代已经不流行了,现在用功读书才是追求正妹的王道!用功!再用功!”我拍拍许博淳的肩膀,两人都很振奋。

巧合不只如此。某天晚上我们从学校回家途中,许博淳突然想吃点零食,于是我们将脚踏车停在一间叫“三角窗”的家庭式简餐店外,巴望着想吃点东西。

一进去,我们两个眼睛同时发亮。

店里角落摆了一台大型机台游戏机,是有够老旧、属于六年级生的“勇猛拳击”,没有很多粉丝,却让我跟许博淳迷恋不已。勇猛拳击,顾名思义是个格斗对战游戏,如果用右手“拇指加食指加中指”汇聚成一个鸟喙样,在半秒间快速啄两下攻击键,主角就会使出“彗星拳”必杀技,难度非常高,我们几个死党还会拿计算机的按键来比赛,设定“1+1”后,看看谁可以在十秒内连击最多下(最后的数字就是结果)。

“那种机台不是失传很久了吗?”许博淳大惊,虎躯一震。

“没办法了,只好挑他几场!”我赶紧掏出五元硬币,投进机器。

从此我跟许博淳在晚上念完书离开学校后,就会眼巴巴地骑到三角窗,两个人胡乱吃着东西,坐在游戏机前开揍,揍到一毛不剩才离开。

某天晚上,我们口袋的五元铜板特别多,打到老板娘都拿着长勾敲着铁门恐吓,我们才意犹未尽地背起书包走人。

“不行,我们这样一直打电动真的很幼稚,又浪费钱。”许博淳啧啧。

“可是我们才高中,幼稚一点本来就很正常,吼!拜托!”我倒是很乐。

“但也不能太超过,我们来规定一下,只有当我们两个人都在的时候才可以去打勇猛拳击,一个人的时候不行,免得太沉迷。”许博淳正经建议。

“也是,这个游戏很恐怖,程式里头一定有诅咒。”我同意,击掌。

此时,我们在夜风中踩踏着脚踏车,顺着熟悉的“习惯”路线,许博淳陪着我先绕到李小华家再各自回家。我突然有个奸诈的想法。

在“谁先被沈佳仪发现在喜欢她,谁就提早出局”的奇怪作战原则底下,我决定跟这位超级死党分享我的秘密。

“许博淳,你跟阿和也很要好对不对?”我试探性地问。

“对啊。”许博淳。

“尽管如此,我还是决定跟你说一件很酷的事,请你顾念我们的义气,千万不要跟阿和说。嗯?”我伸出手。

“没问题,你爱上了他姊姊吗?”许博淳乱讲,伸出手。

两人击掌。

“不是,是沈佳仪。”我笑笑,爽快说道。

“——”许博淳有些吃惊的表情。

“你不必跟我说,但我清楚阿和很喜欢沈佳仪对吧!”我哈哈一笑。

“算你对了。天啊,你们干嘛一票人都喜欢沈佳仪?”许博淳不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