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结局(第4/5页)

约翰斯挺了挺瘦削的前胸。“有朝一日,如果博物馆那幅达·芬奇的作品也销声匿迹了的话,那就很难——我应当说是不可能——单凭任何一幅画的本身,判断出它是否为原画。你只靠一幅来鉴别,就永远也无法确定……”

“约翰斯先生,这一幅呢?”埃勒里问道。

“这幅嘛,”约翰斯耸了耸肩答道,“肯定是两幅中的一幅,然而不拿另一幅来对比的话……”他住了口,拍拍前额,“当然啦!我真蠢。这一定是复制品。原画远隔重洋,在维多利亚博物馆里呢。”

“对,对。确是这样,”埃勒里赶紧说道,“既然两幅是如此相似,约翰斯先生,为什么一幅价值百万,而另一幅只值几千呢?”

“我的好先生哪!”专家惊叹道,“真是——叫我怎么说呢?——问得好不幼稚。一件谢拉顿[2] 的原货,跟一件现代的仿制品,有什么区别吗?达·芬奇是一代宗师;而按照传说,复制品的作者,说不定是洛伦佐的一个门徒,只不过是拿着达·芬奇的成品来照葫芦画瓢罢了。两者价值的差别,不啻是名家的chef d'œuvre[3] 与初出茅庐的临摹习作之间的差别。即使把达·芬奇的画法笔触模仿得完全一样,又算得了什么呢?奎因先生,你总不见得会说,摄影伪造出来的你的签字,跟你亲笔签字本身,可以等量齐观吧?”

约翰斯似乎讲得来劲了,不知不觉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于是埃勒里谦恭得体地向他致了谢,并把他送出了门。这位专家直到出门也没有完全平静下来,等他走掉之后,众人才恢复了生气。

“艺术!达·芬奇!”探长用厌恶的口吻说,“现在比起以前来,更是一团乱麻。我的探长生涯算是走到尽头啦。”他两手往上一举。

“其实,情况并不算坏呀,”地方检察官若有所思地说,“约翰斯的这番讲述,至少证实了诺克斯先生的说法,虽然没有人能认得清哪一幅是哪一幅。至少我们现在知道有两幅画并存于世,而我们一直还以为只有一幅画,所以——我们必须探查出偷另一幅画的窃贼。”

“我不懂,”佩珀说,“博物馆为什么对这第二幅画只字不提。毕竟——”

“我的好佩珀呀,”埃勒里悠悠然地说,“他们有了原件,何必再为复制品伤脑筋呢?他们对复制品毫无兴趣……对,桑普森,你讲得一点儿也不错。咱们正在查访的那个人,就是偷另一幅画的人,也就是写恐吓信给诺克斯先生的人,此人用期票作为信纸,所以必定也就是设计构陷斯隆并且杀害格里姆肖以及设计构陷乔治·卡基斯的人。”

“真是绝妙的总结呀,”桑普森挖苦道,“现在你已经把咱们所已经知道的全都加在一起了,何妨请你也把咱们所不知道的告诉咱们吧——请问你,此人是谁!”

埃勒里叹了一口气。“桑普森呀,桑普森,你老是跟我过不去,想让我丢脸,想出出我的洋相……难道你真想知道,你这对手姓甚名谁吗?”

桑普森圆瞪两眼,探长也开始感兴趣了。“难道我真想知道,他居然这样问我!”地方检察官扯直嗓子喊道,“这真是问得妙不可言,不是吗?……我当然想知道啦。”他的目光锐利起来,停顿了一下。“我看呐,埃勒里,”他平心静气地说,“你也并不真正知道吧,你知道吗?”

“是呀,”诺克斯说,“奎因,他究竟是谁?”

埃勒里笑笑。“我真高兴听到你提这个问题,诺克斯先生。你必定曾在看书的时候读到过下面这样一句话吧,因为不少成名人物——拉封丹、泰伦斯、柯勒律治[4] 、西塞罗[5] 、朱文诺[6] 、第欧根尼[7] ——早已用各种方式重复过这句话了。这句话也是特耳非[8] 的阿波罗神庙的铭言,据说是出自台利斯[9] 、毕达哥拉斯[10] 和梭伦[11] 之口。拉丁文是:Ne quis nimis。英文就是:君应有自知之明。詹姆斯·诺克斯先生,”埃勒里用人世间无比亲切的口吻说道,“你被逮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