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章 我佛慈悲(10)

升仙门那一天,是个难得的晴天,冷冽的风穿过浩然晴空,冰凉的阳光给树叶印上精致的明媚,岩缝里的残雪反射出明艳动人的光彩,麻雀在树梢叽叽喳喳唱着歌。

乐景气定神闲站在山巅,头顶是喷薄欲出的煌煌明日,身边是一眼望不到头的冻成狗的寻仙人们。

他现在位于白城城郊的遇仙峰山顶,距离长苏城一千多里远。

在后世坐高铁也要用五个小时左右,乐景一行人到达白城却只用了不到一个小时。

这就要夸一夸修真界的黑科技了。

孟奇虽然是梅锳梁口中的小人,修为和梅锳梁半斤八两,都是筑基。但是人家毕竟修道近百年,也是有两把刷子的,乐景也是自他身上第一次见识到了何谓“仙家手段”。

孟奇使出了一招“袖里乾坤”,把包括乐景在内的二十几个考生都收到了自己的袖子里,然后自己腾云驾雾飞到了千里之外的白城,总共用时就不到一个小时。

唯一的缺点就是孟奇的袖子可没有高铁那么舒服。里面漆黑一片不说,连个座位都没有,乐景只能盘腿坐在地上。

孟奇直接把他们放到了遇仙峰山脚下,让他们自己爬到山顶,然后他就挥一挥衣袖消失了。

他们来的不算太早,山脚下已经有了零零星星的考生,乐景粗粗一看,发现衣着华贵的富家子弟占大多数,像乐景这样穷酸的底层庶民注定是少数。

乐景望着高耸入云的山脉,难得有些胃疼。

如果他还是乐景,他绝不会把这座山放在眼里,哪怕他是常景辰那会儿,除了临死前,他的身体素质也是挺不错的。

可是他现在是一个儿童,还是一个严重营养不良身体素质不咋地的儿童。

以他目前的身体素质,让他爬这么高的山,跟要了他半条命差不多,放在现代已经是虐童的标准了。

可是不爬又不行。

孟奇摆明了是要让他们爬上去,这也是他们求仙过程中面临的第一个考验。如果连这个小小的考验都无法完成,那么乐景就只能和之后的考试说再见了。

“汪。”

乐景手指一热,低头就看那只流浪狗正讨好的舔着他的手指,看向他的明黄色兽瞳浮现人性化的担忧。

经过乐景这些日子的喂养,这只流浪狗看起来精神多了,身上多了几斤肉,原本缠成结的暗灰色狗毛现在丝一般顺滑,在阳光下看起来油光发亮。

他的脸瘦长,耳朵挺立,皮毛灰黑,体型修长,就外表而言,与其说是狗,不如是狼。

乐景怀疑这是一只有狼族血统的混血狗。

这些日子以来,乐景试着用还阳丹兑水,每天喂给他一些药水,流浪狗的皮肤病肉眼可见好了好多,身上的疙瘩也少了,已经是走出去不会被人骂做癞皮狗的程度了。

“本来人都够恶心了,还带着更恶心的癞皮狗,他那么宝贝那只狗,不会是因为那是他的狗娘吧哈哈哈哈。”

“哼,也不知道某些人是怎么混进来的,人和他的狗娘一样都是个赖皮,那股穷酸味儿隔老远都能闻见。”

“苏简那个没脸没皮的废物竟然和狗玩,连人样儿都没有了,混成了畜生,我要是他娘,我能气死。”

“要我说仙师们应该提高一下考试标准了,要不然什么阿猫阿狗都能混进来,晦气不晦气。”

乐景抬眼看去,就见几个来自长苏城的权贵子弟正大声对他们指指点点,各种尖酸刻薄。

乐景看了看自己衣服,虽然朴素,但是也远远没有到要被称为叫花子的程度。

这一路来,乐景没少听这些人的尖酸刻薄,这些人都是炮灰命,所以乐景也懒得搭理他们。

倒是苏简还是太年轻,沉不住气,被他们说了几句,就脸色阴沉,眼中浮现丝丝戾气。

乐景想了想,径直向那几个当面说人坏话的富家子弟们走去,当下就有一个公子哥尖笑一声,“哟,这不是小狗嘛,来给我们学几声狗叫,我们心情好了,说不定还能赏给你点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