暮色(1)(第3/6页)

阿阚只得掩上门出去了。

阿阚最近心里总惴惴难安。

所谓高处不胜寒,当初康泰亨突然重用沈知昼,其实是为了给沈知昼下套。

如今在港城,林先生突然又将这么大的兰黛,和棠街的地下拳场一并交给他打理。

一方面算是器重,另一方面来说,还招惹上了褚秦。

褚秦是地下拳场原来的老板,也是林先生手下的得力干将,一直对沈知昼敌意满满。

可眼看都过去两年了,算起来,他们就只见过那位神神秘秘的林先生两面。

一次是初到港城,一次是沈知昼替林槐挡子弹受伤的那次。

真是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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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阚离开后很久,沈知昼横躺在沙发上,盯着头顶的彩灯愣神,还是了无睡意。

他也不记得多久没有睡过一次踏实觉了,常是强撑着不敢睡,一撑就是一整夜,久而久之,都成了习惯。

记起刚到伽卡那年,他就睡在一个毒虫蚊蝇遍地的破草屋里,身下一张被蛀虫蛀得满目疮痍的草席。

屋外是一望无垠的荒野,根本跑不出去,方圆百里都是眼线。

不是没有人跑过,被发现就是死路一条,或是半路被抓到康泰亨面前,也是死。

天地广袤无际,他却无处落脚。

就连一只小小的蚊蝇飞虫都比他自由。

可港城,毕竟是故乡。

回来后,总归能睡的比从前踏实些,这个踏实,大概是每晚可以勉强心无旁骛地睡上两三个小时。

他却仍不敢睡得太深。

夜色最浓时,往往瞬息万变。

当时去伽卡驻扎的医疗站,他前脚受了枪伤,后脚又被人用刀给捅了,昏迷不醒好几日。

那是他这么多年来,睡过最安稳的一觉。

一时思绪反复,他强制自己合上眼浅眠一会儿,没多久,门外忽地就传来了阿阚的喊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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惹事的是几个高中生。

据说他们一群人本来在开生日会,一开始玩儿得高高兴兴,不知怎么就闹了起来。

其中一个把另一个的脑门儿用酒瓶给砸烂了,鲜血流了满脸,要不是还有气儿,估摸着就过去了。

阿阚一开始以为这孩子没命了,才火急火燎地去喊沈知昼过来。

阿阚虽人平时脾气暴躁,却还算是个有脑子的。

沈知昼才接管兰黛没多久,万一出个命案招徕警察,再让林先生知道了,可就棘手了。

沈知昼让阿阚先拿他用剩下的绷带和酒精棉什么的,去帮那个小孩儿清理一下伤口,他随后就过去。

一群孩子还在那里闹。

为首挑事的那个小王八蛋,一看就是学校里那种无法无天的刺头儿,好好的校服穿得吊儿郎当的,袖子一拧,松松垮垮地系在身上,梗着脖子挥舞着拳头,四处嘶喊着要找人打架。

沈知昼人一到,周围拉架的,打架的全停下来看他。

虎仔给那个满脸是血的小孩儿擦干了血迹,先缠了两圈绷带,见着沈知昼过来,问:

“老板,给这孩子送医院吗?头皮都打破了,估计得缝针。”

沈知昼找了处地方坐下,同样缠着绷带的手臂懒懒搭在沙发一侧,指尖夹着一抹红,翘着条修长的腿,脚尖有一下没一下地点着地。

“我这里又不是慈善机构,”他晃了虎仔一眼,冷淡地说,“随便处理一下,就都轰出去吧。”

那个为首的刺头儿一边嚷嚷着,还要冲上去打那个受伤的男孩子,于是前面又闹腾了起来。

一时嘈杂。

烟灰扑簌簌地落地,沈知昼脸色越来越黑沉,显然心情极坏。

几经拉扯,好不容易又给两拨人拉住了,阿阚扬声,揪住那个为首的小刺头儿,不耐烦地骂道:

“你他妈没见过死人?今天想见一见是不是?知不知道这什么地方就在这儿闹事儿!到底怎么回事?啊?睁大你狗眼看看,那是我们老板,你哪来的胆子在他眼皮底下闹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