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廉·威尔逊(第3/10页)

但事实上,依照世人的眼光来看,那儿值得记忆的事情是多么的少啊!清晨的梦中惊醒、夜晚的就寝传唤、每天的默读背诵、定期的礼拜和散步;此外就是那个运动场和运动场上的喧闹、嬉戏和阴谋诡计。可这一切在当时,由于一种现在早已被遗忘的精神幻术,曾勾起过多少斑驳的情感,曾引起过多少有趣的故事,曾唤起过多少令人精神振奋的激动!“啊,那个铁器时代是多么欢乐的时代!”[31]说实话,我与生俱来的热情和专横很快就使我在校园里成了个著名人物,而且慢慢地但却越来越巩固地,我在所有那些比我大不了多少的同学中间占据了支配地位,除了一个例外,其他所有人都听我摆布。那个例外虽然并不与我沾亲带故,但却和我同名同姓。这一巧合其实也不足为奇,因为我虽然出身高贵,但我的姓名却非常普通,依照约定俗成的时效权利,这姓名自古以来就被平民百姓广泛采用。因此在这篇叙述中我把自己叫作威廉·威尔逊,一个与我的真名实姓相差无几的虚构的名字。在按校园术语称之为的“我们这伙人”当中,唯有我那位同名者敢在课堂上的学习中与我竞争,敢在运动场的戏闹中与我较量,敢拒绝盲目相信我的主张,不肯绝对服从我的意志。实际上,他敢在任何方面对我的独断专行都横加干涉。如果人世间真有至高无上的专制,那就是孩子群中的大智者对其智力略逊一筹的伙伴们的专制。

威尔逊之不逊成了我窘迫不安的原因。最令我难堪的是,尽管在公开场合我坚持对他和他的自负进行虚张声势的威胁,但私下里我却意识到自己怕他,并且不得不承认,他那么轻而易举就和我并驾齐驱恰好证明了他之优秀;因为为了不被他压倒,我已经进行过不懈的努力。不过他的优秀(甚至他的与我并驾齐驱)其实也只被我一个人所承认;由于某种无法解释的视而不见,我们那些同学似乎没有半点察觉。实际上,他与我的竞争,他同我的较量,尤其是他对我意志的横加干涉,从来都不曾公开,而是在私下里进行。他好像既没有需要我去征服的野心,也没有能促使我去超过的激情。说不定他和我作对的唯一动机就是使我受挫,令我吃惊,让我丢脸;尽管有时我禁不住怀着一种又惊又恼的窘迫心情发现,他对我的伤害、羞辱或反驳之中竟包含着一种极不相称且讨厌之至的深情厚意。我只能认为这种异常的表现是由于他极度的自负,由于他俗不可耐地以庇护人和保护者自居。

也许正是威尔逊行为中的后一个特征,加之我们同名同姓而且碰巧同一天入校,这才使得学校高年级同学中流传开了我俩是兄弟的说法。那些高年级学生对低年级同学的事往往不进行非常认真的查问。我前面已说过或早就说过,那个威尔逊与我们家丝毫也不相干。但假若我俩真是兄弟,那肯定应该是孪生兄弟;因为后来我离开布兰斯比博士的那所学校之后,曾偶然听说我那位同名者生于1813年1月19日。这真算得上是个惊人的巧合,因为那天恰好是我的生日。

看起来也许有点奇怪,虽然威尔逊的作对以及他那令人难以容忍的抵触情绪不断给我带来忧虑,但我对他却一点儿也恨不起来。诚然我俩几乎每天都争吵,诚然他当众让与我胜利的棕榈而事后又千方百计让我感到胜利本该归他;但我所具有的一种自尊心和他所具有的一种名副其实的尊严使我俩之间总保持着那种所谓的“泛泛之交”,而我俩性格和情趣上的许多相同之处则在我心中唤起了一种感情,也许仅仅是我俩各自所处的位置阻止了这种感情化为友谊。实际上很难解释,甚至很难形容我对他的真实感情。那是一种错综复杂的混合感情,一种说不上仇恨的意气用事的怨恨,三分尊重、五分敬仰、七分畏惧,其中又糅合进许许多多令人不安的好奇。另外对道德学家我得加上一句,大可不必说威尔逊和我是最难分开的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