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我着手写的这个故事比我预想的要难写得多。现在到了我该写人间尘世里最疯狂的情感——男女爱恋之情的地方了。修行的誓愿、隐修的生活和天生的羞怯使我回避爱情而来到了这里。我不是说从来没有听人说起过这种事情。就在修道院里,为了提防诱惑,我们在一起议论过几次,凭着朦胧的臆想我们好像能够略窥其中的奥秘。有时我们之中的某个可怜的姑娘由于缺乏经验而怀孕,或者有人被不敬畏上帝的强人掳去之后,回来向我们讲述那些人对她的所作所为。每当这些时机,我们便会有所议论。因此,关于爱情,我也将像描写战争那样,随便讲讲我所能想像得到的一些东西。编写故事的技巧就在于擅长从子虚乌有的事情中引申出全部的生活;而在写完之后,再去体验生活,就会感到那些原来自以为了解的东西其实毫无意义。

布拉达曼泰大概对此感受更深切吧?当她历尽女骑士的全部戎马生涯之后,一种很深的不满足感潜入她的心扉。她当初走骑士之道是出于对那么一种严格、严谨、严肃、循规蹈矩的道德生活的向往,对极其标准规范的武功和马术的爱好。然而,她周围有些什么呢?尽是一些汗臭熏人的男人。他们功夫不到家,打起仗来却满不在乎。一旦从公务里脱身出来,马上开始酗酒,或者傻乎乎地跟在她身后转悠,等待她从他们之中挑出一位带回帐篷过夜。众所周知,当骑士是一件了不起的事情,可是这些骑士却是这般愚顽,他们对待如此高尚的事业一贯敷衍塞责,马虎至极;他们起初曾宣誓遵守严明的纪律,对于一成不变的死板的军规,懒得动脑筋挑剔反对,但都逐渐学会了在军规之下快活舒服地混日子的本事。打仗嘛,既是厮杀拼命,也是例行公务,不必拘泥于那套繁文缛节。

布拉达曼泰其实与他们是大同小异,也许她心中念念不忘对简朴而严肃的生活的渴求,正是为了同她真正的性格相对抗。比方说,假若法兰克军队中有一个邋遢的人的话,那就是她。她的帐篷,如果说还算一个帐篷的话,是整个军营中最欠整洁的。可怜的男人还勉强做着那些一向被认为是女人分内的事情,像缝补浆洗、扫地抹灰、清除垃圾等。而她呢,从小像公主一样娇生惯养,在这些事情上从不动手,如果没有那些总是围着连队转的洗衣物和干杂活的老妇——她们个个都是极会侍候人的——她的住处连狗窝都不如。她在里面待的时间不多,她的日子是穿着铠甲在马上度过的。实际上,一旦将兵器披挂好,她就变成了另外一个人,头盔的眼眶里目光炯炯,浑身上下光彩逼人,崭新的锁子甲上密合无缝的块块甲片闪烁出耀眼的金光,串连甲片的是淡紫色的彩带,倘若有一根带子散脱,那可就不得了。她有着要做战场上最辉煌的人物的雄心,再添上女性的自负,她不断地向男性武士们挑战,表现出一种优越感,一股傲气。她认为无论在友军还是敌军中,武器保养得好和使用得妙就是心灵健全完美的体现。如果她遇上她认为堪称勇士的人,她就会对其追求给予相当的回报,那时具有强烈爱欲的女性的本性就在她身上苏醒了;也就是说她把一套冷峻的想法取消得一千二净,突然变成一个温柔而热烈的情人。可是,如果那男人顺势纠缠不休,过分放肆,举止失控的话,她就立刻变脸,重新寻找更坚强的男性。然而她能再找到谁呢?不论基督徒军还是敌军中的勇士里已经没有任何人能打动她的心,她领教过他们每一位的软弱和无聊。

当热切地寻找她的朗巴尔多第一次目睹她的真实风采时,她正在自己帐篷前的空地上练习拉弓。她穿着一件短短的紧身衣,裸露的手臂撑着弓,面色由于使劲而微微泛红,头发挽在颈后,蓬蓬松松地系成像马尾似的一大束。但是朗巴尔多的目光并没有停下来如此仔细地端详,他只看见一个完整的女性,她本人,她的色彩,这只能是她,那个他几乎还未见过而又一心渴慕的人儿。他早就觉得,她不可能是别的模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