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六章 拯救生命(第2/6页)

玄月好奇地问道:“大哥这是什么?没有刀柄的刀怎么用?”她凑到阿呆身前,不断地打量着这似乎没有什么攻击力的锋刃。

阿呆微微一笑,看着熟悉的小刀,心中涌起一丝怀念过去的感觉。他在尼诺城中带出来的小刀留在欧文家收藏着,当初欧文死了以后,阿呆心神大乱,并没有将他那把很有纪念意义的小刀带出来。后来想起来还非常怀念。阿呆手指一动,小刀已经自然的夹在他右手的食指于中指之间,刀刃冲下,从手背方向看,根本看不出阿呆手里还拿着东西。“兄弟,你看着。”阿呆右手轻抬,在空中挥舞着,五指微微地颤动着,玄月清晰地看到一缕流光随着阿呆手指的颤动,不断地在阿呆五指中来回飘荡着,在空中交织成一片光华。玄月并没有感觉到阿呆运功,知道这缕流光并不是斗气所发,而是因为那柄小刀运转过快而产生的。不禁赞叹道:“大哥,你的手指真灵活啊!不愧是学武技的。”

阿呆感受着手指间的冰凉,虽然已经很久没有练习过这种指刀了,但因为他经常要控制生生变的能量,所以手指手腕间的控制力非常强,即使不使用生生斗气,也能自如的操控着指尖的锋刃,感觉上,比以前在尼诺小城中那种战战兢兢的感觉要舒服的多了。

光芒突敛,阿呆摊开手掌,刀刃重新出现在他掌心之中,刚才快速的滑动却没有伤害到他一丝皮肤。

“大哥,还是你们学武技的好啊!连这样的小刀都能控制自如,我可不行,要是让我弄一次,恐怕手指就全划破了。”

阿呆摇了摇头,注视着手中的小刀,道:“兄弟,你错了,这并不是天生就能掌握的,就算一个武技高手也需要练上很长时间才能将这种无柄指刀控制好。当初,我足足练习了一年多的时间才渐渐掌握,这已经算是很快的了。”指了指床上的少年,苦笑道:“恐怕他的技术也还不如我啊!”阿呆在指刀练习的领悟力上非常强,当初在和黎叔学这项技术的时候,掌握的速度之快,让黎叔那样尖酸刻薄的人都赞不绝口。

玄月惊讶地问道:“大哥,这指刀的工夫难道是一门高深的武学?让你学了那么长时间?”

阿呆摇了摇头,道:“并不是什么高深的武学,但却很难学会,说起来,也可以算是一种求生的本领了吧。”

“求生的本领?大哥,你说清楚点,我怎么听不明白。”玄月隐隐感觉到,这求生的本领似乎和阿呆一直以来自卑的心理非常有关。她看向床上的少年,脑中灵光一现,不禁吃惊道:“大哥,难道,难道你是说,这指刀的功夫,是……”

阿呆闭上眼睛,轻轻地点了点头,道:“不错,这指刀的功夫正是小偷独有的求生本领。当年我就是凭着这种技巧牵鱼,来换去几个冷馒头吃的。你看看你祭祀袍的腋下部位。”说着,他指了指玄月身上的白袍。

玄月内心充满了惊讶,小偷?阿呆原来是小偷?她低头向自己的衣服看去,手臂刚一躲开,一条长达一尺的大缝顿时露了出来。由于进入夏季,天气渐渐转热,所以玄月里面只穿了裹胸,这裂缝一出,阿呆顿时清晰地看到玄月祭祀袍下那缠绕着的白布,不禁一呆。

玄月顿时俏脸涨红,赶忙捂住自己的祭祀袍,嗔怒道:“大哥,你,你干什么?”

阿呆看着玄月涨红的俏脸,嘀咕道:“我,我只是想让你看看小偷是怎么透东西的,如果你腰上挂着钱袋,刚才那一下,已经被我偷走了。”

玄月捂着自己的祭祀袍,惊讶地看着阿呆,道:“大哥,你以前不是一直和你叔叔学习武技的么?怎么会这种小偷的本领?”

阿呆心中一痛,道:“和欧文叔叔学习武技那是我十几岁以后的事了,在这之前,我就是一名小偷,一名人见人厌的小偷。现在你应该明白,为什么我先前会反映那么大了吧。六、七岁以前的事我早已经没有了记忆,我是一名孤儿,现在能记起来的,就是当初在天金帝国最北面的比尔诺行省的尼诺小城中,那时候,我每天都在为自己的三餐发愁。尼诺小城在大陆的最北端,那里很冷很冷。每天,我只能靠从大户人家丢弃的垃圾中拣些食物过活,直到后来我遇上黎叔,黎叔收留了我,传授我小偷的技巧,在小偷中,偷窃的行为用牵鱼来形容,我每天要做的,就是偷取一个又一个的钱袋交给黎叔,黎叔给了我一件破棉袄,每天会有几个干馒头做食物。你知道为什么我那么爱戴哥里斯老师么?那是因为,是老师将我从尼诺城带了出来,使我再也不用过着吃不饱穿不暖的小偷生活了。是老师给我带来了温暖啊!”阿呆停顿了一下,回想着当初第一次见到哥里斯的情景,眼睛不由得湿润了,“我记得,月月以前曾经说过我很自卑,是的,我是自卑。不论是谁,如果经历过和我一样的童年,我想,恐怕都会想我这样吧。我只是一个小偷啊!和你们这些天之骄子比起来,是多么的微不足道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