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艾乐森(第2/4页)

吃腻了,我就开始玩,贝奇行宫里除了没有女人,其他应有尽有,我打了几天保龄球,从八十分打到一百八十分,把手指甲弄劈了,最后发现还是躺在球道上睡觉更有意思;骑过两天马,屁股都磨破了,马仆在旁边笑着安慰我,这马仆是前香港的资深骑师,出身书香世家,一开口就是典故:“你这是——久不乘骑,髀肉复生啊。”私人戏院有个小放映室,里面有各种各样的电影,至少也有一万部吧,首先是内参,部长挖鼻孔,总统抠脚丫,布莱尔下身的CK小可爱,等等,也有国民党士兵残酷镇压我进步学生的矫健身影;然后是黄片,教授九九八十一种交媾技巧,每一种都发人深思,直捣虚无;最变态的当然是日本人,他们拍了一个叫《御用牙》的片子,里面的男主人公为了提高性能力,每天都要干漏一麻袋大米……还有艺术,基斯洛夫斯基的《红》、《白》、《蓝》、《机遇之歌》,看到最后,仆人们轻手轻脚地把我抬进卧室,还拿丝巾帮我擦腮边老长老长的哈喇子。

日子太慢了,一天有二十四小时,一小时有六十分,一分有六十秒。小时候读元稹的诗:深宫寂寞恨日长,现在渐渐明白了,豪华行宫里没有年月,时间就像停了一样慢,一天有二十四小时,一小时有六十分,一分有六十秒,每一天都有八万六千四百秒……

有一天我坐在大厅六十四件一组的艾乐森沙发上发呆,那条叫纯一郎的小狗在我腿上爬来爬去,叫声细细的,像小猫仔吃奶,像小兔子打呼噜,还伸出针鼻般的小舌头舔我的胳膊,样子又古怪又机灵,我搓弄了它两下,这小东西张嘴就咬,活活咬掉了一块皮,血一下子就流了出来。

我跳了两下,气急败坏地叫英国管家:“去!把这狗杀了!给我做包子吃!”其实我是开玩笑,真实用意是让他找医生来给我打针,没想到这该死的英国佬居然敢驳我,他鞠了个躬,说他不赞成,还说这狗多么可爱,多么名贵,他主人多么疼爱它,等等。说得我怒火万丈,拍着大腿跟他瞪眼:“我他妈的就是要吃狗肉包子!你去不去?!”他又鞠了个躬,说这事他做不了主,让我稍等。然后面无表情地走了出去,我盯着他扑粉的假头套恨恨地想:不列颠的王八蛋,你以为还是一九○○年啊,现在可是二十一世纪,这里也不是他妈的圆明园!

那天晚餐,我的主食是两只小小的包子,面皮擀得极薄,近乎透明,上面褶皱细匀,浑圆精巧,摆在翠绿的荷叶上,就像两件完美的艺术品。里面的馅红红的、细细的,一咬一包汤,我吃了一个,又夹起一个,看见旁边的英国管家两眼紧闭,胸口起伏,喉咙里咯咯作响。

我的卧室长八十米,宽六十米,中间的大床最少也可以睡三十人。每当晨风拂动床帷,太阳从窗边升起,我就会艰难地从梦魇中醒来。外面阳光普照,海鸟在青天碧海之间翩翩飞舞,渔夫们荡舟往来,歌谣相答,笑得灿烂无比。而我心中却总是冰凉,看着这绝世的美景,我就像掉进了一口深不见底的井,我漂浮其间,越沉越深……

那地方就在我的床下。潮湿的地下巷道,炙热的火屋,铁笼中的烂肉,黏稠赤红的血水,以及梦中也能听到的,那杀猪一般的嚎叫……

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要让我留在这里,更不明白,为什么我一直都不肯离开?

把蚯蚓放进蛇窟,蚯蚓就会变成最毒的蛇。

他把这句话写在一本书的扉页上,那本书叫《来生镜》,讲的是一个人在古墓里挖到了一面神奇的镜子,这面镜子照不见自己,却能照见来生。消息传开后,人们纷纷赶来,乞丐照出了富翁,妓女照出了公主,还有一些人结局悲惨,他们或为猪狗,或为蛆虫,有一个甚至变成了茄子。后来来了一个年轻人,他在镜前站了整整一天,他笑,他哭,镜子却始终空空如也,不光看不见来生,连今生都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