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的小鬼(第2/3页)

英来了,暂时屈尊她作作小白猫吧。无论多么好的小姨子,遇到夫妻的冲突,哪怕小的冲突呢,她总是站在她们那边的。特别是定了婚的小姨,像英,因为正恋着自己的天字第一号的男性,不由的便挑剔出姐丈的毛病,以便给她那个人又增补上一些优点。可是我自有办法,我才不当着她们俩争论是非呢;我把苓交给英,便出去走走;她们背地里怎样谈论我,听不见心不烦,爱说什么说什么。这样,英便是小白猫了。

英刚到屋门,我的帽子已在手中,我不能不庆祝我的手急眼快,就是想作个大魔术家也不是全无希望的。况且,脸上那一堆笑纹,倒好像英是发笑药似的。

“出门吗,共产党?”英对我——从她有了固定的情人以后——是一点不带敬意的。

“看个朋友去,坐着啊,晚上等我一块吃饭啊。”声音随着我的脚一同出了屋门,显着异常的缠绵幽默。

出了街门,我的速度减缩了许多,似乎又想回去了。为什么英独自来,而没同着那个人呢?是不是应当在街门外等等,看个水落石出?未免太小气了?焉知苓不是从门缝中窥看我呢?走吧,别闹笑话!偏偏看见个邮差,他的制服的颜色给我些酸感。

本来是不要去看朋友的;上哪儿去呢?走着瞧吧。街上不少女子,似乎今天街上没有什么男的。而且今天遇见的女子都非常的美艳,虽然没拿她们和苓比较,可是苓似乎在我心中已经没有很分明的一个丽像,像往常那样。由她们的美好便想到,我在她们的眼中到底是怎样的人物呢?由这个设想,心思的路线又折回到苓,她到底是佩服我呢,还是真爱我呢?佩服的爱是牺牲,无头脑的爱是真爱,苓的是哪种?借着百货店的玻璃照了照自己,也还看不出十分不得女子的心的地方。英老管我叫共产党,也许我的胡子茬太重,也许因为我太好辩论?可是苓在结婚以前说过,她“就”是爱听我说话。也许现在她的耳朵与从前不同了?说不定。

该回去了,隔着铺户的窗子看看里面的钟,然后拿出自己的表,这样似乎既占了点便宜,又可以多销磨半分来的时间;不过只走了半点多钟。不好就回家,这么短的时间不像去看朋友;君子总得把谎话作圆到了。

对面来了个人,好像特别挑选了我来问路;我脸上必定有点特别引人注意的地方,似乎值得自傲。

“到万字巷去是往那么走?”他向前指着。

“一点也不错。”笑着,总得把脸上那点特别引人注意的地方作足。

“凑巧您也许知道万字巷里可有一家姓李的,姊妹俩?”脸上那点刚作足的特点又打了很大的折扣!“是这小子!”心里说。然后向他:“可就是,我也在那儿住家。姊妹俩,怪好看,摩登,男朋友很多?”

那小子的脸上似乎没了日光。“呕”了几声。我心里比吃酸辣汤还要痛快,手心上居然见了汗。

“您能不能替我给她们捎个信?”

“不费事,正顺手。”

“您大概常和她们见面?”

“岂敢,天天看见她们;好出风头,她们。”笑着我自己的那个“岂敢”。

“原先她们并不住在万字巷,记得我给她们一封信,写的不是万字巷,是什么街?”

“大佛寺街,谁都知道她们的历史,她们搬家都在报纸本地新闻栏里登三号字。”

“呕!”他这个“呕”有点像牛闭住了气。“那么,请您就给捎个口信吧,告诉她们我不再想见她们了——”“正好!”我心里说。

“我不必告诉您我的姓名,您一提我的样子她们自会明白。谢谢!”

“好说!我一定把信带到!”我伸出手和他握了握。

那小子带着五百多斤的怒气向后转。我往家里走——不是走,是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