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第2/7页)

梅尔·库珀用各种显影粉和多波段光源检验了其他证据,也没有发现指纹。

莱姆意识到这个案子和此前的几个案子一样,真凶可能是522,但是又与大多数案子不同,因为它有两类证据。一类是伪证,凶手想捏造证据以陷害迪里昂·威廉斯;毫无疑问,他确保此类证据不会引火上身。另一类是真实证据,是他不小心留下的,由此很可能会找到他的家,比如烟草和洋娃娃的头发。

血污的纸巾和未干的血液属于第一类,是有意要留下的。同样,准备偷偷放到威廉斯的车库或车中的布基胶带和封上米拉·温伯格的嘴或蒙上她的眼睛的胶带完全一致。但是522会很小心,不让人在他的家里发现胶带的痕迹。

那只13码的舒踏克牌跑鞋可能并不打算藏在威廉斯的家里,但它仍然是“捏造的”证据,因为522确实用它留下了一只鞋印,与威廉斯的一只鞋一致。梅尔·库珀还是把这只鞋测验了一下,发现鞋底上有啤酒的痕迹。根据多年前由莱姆为纽约市警局创建的发酵饮料成分的数据库,那极有可能是米勒啤酒。这个证据可能是伪证,也可能是真实证据。他们得看看普拉斯基从米拉·温伯格被害现场找回了什么才能确定。

塑料袋里还有一张米拉·温伯格的电脑打印照片。可能是想让人以为威廉斯一直在网上暗中追踪她,那也就可能是想捏造的。莱姆还是让库珀仔细把它测验了一下,不过用水合茚三酮化验后,依然没有发现指纹。显微镜和化学分析显示,这是无法追查的无商标纸质,用惠普激光调色液打印的。除了品牌外,该调色液也是无法追查的。

但是他们还是有了一个发现,可能会有用。莱姆和库珀发现纸张中嵌有纸葡萄穗霉的痕迹。这就是臭名昭著的“病态建筑物”真菌。由于纸张中的含量非常小,所以不太可能是522打算捏造的证据,很可能来自凶手的家里或工作场所。这种真菌几乎只有室内才有,它的存在意味着他的家或工作场所至少有一部分是黑暗潮湿的。真菌在干燥的场所无法生长。

那张便利贴是3M牌的,也可能不是想伪造的证据。虽然不是便宜的无商标产品,但是也很难追根溯源。库珀只在上面发现了更多真菌的孢子,除此之外就没有别的痕迹了,但是这个结果至少说明便利贴可能是522的。墨迹是一次性水笔留下的,这种笔在全国各地任何一家商店都买得到。

报告说,初步的检测证实了塑料袋里的血是米拉·温伯格的。

塞利托接了个电话,简短地说了几句,就挂断了。“药品强制管理局查到举报艾米莉亚的电话是用投币电话打来的。没人看到打电话的人,高速公路上也没人看到谁逃跑。在最近的两个地铁站做了调查,在他逃跑期间,也没有发现任何可疑的迹象。”

“好吧,他不会做任何让人怀疑的事,对吗?那些做调查的人怎么想?一个逃亡的凶手会从十字转门跳下来,还是脱掉身上的衣服,换上一套超级英雄服?”

“林克,我只是把他们的原话告诉你。”

他做了个鬼脸,让托马斯把调查的结果写到白板上。

迪里昂·威廉斯家附近的街上

·三只密保诺冷冻保鲜塑料袋,1加仑容量

·一只右脚的舒踏克牌13码跑鞋,鞋底有干了的啤酒(可能是米勒牌的),没有穿过的迹象,无其他可辨别的痕迹。买来在犯罪现场留下鞋印?

·塑料袋里有血污的纸巾。初步的检测证实是受害人的

·塑料袋里有2毫升的血液。初步的检测证实是受害人的

·便利贴上写有亨德森·豪斯酒店公寓672号房间的地址,房客是罗伯特·乔根森。便条、钢笔和纸均难以追查。纸上有纸葡萄穗霉菌的痕迹·受害人的照片,显然是用电脑打印的,彩色。纸上有纸葡萄穗霉菌的痕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