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幕之宾”为何指男同性恋

“龙阳之兴”、“断袖之欢”、“断袖之癖”、“分桃之癖”都是男性同性恋的代名词,当然也都各有各的典故。

据《战国策·魏策》记载,魏国的国王和龙阳君关系十分密切,是众所周知的同性伴侣,二人同床共枕,甚为欢爱。某日,二人同船钓鱼,在龙阳君钓到了十几条鱼之后,谁知他竟然大放悲声。魏王问其所以,龙阳君郁郁地说道,他开始钓到一条鱼很高兴,后来钓到更大的鱼,就想把开始钓到的小鱼丢掉,因而想到四海之内,美貌的人一定很多,将来有一天,魏王得到了别的美人,也一定会把他抛弃。面对无法抵挡的对于未来的恐惧,自己不由自主地就哭了。听完此话,魏王大为感动,当即发誓绝对不会发生龙阳君所担心的事情。一不做二不休,魏王还因此下令在全国范围内禁止谈论美人,犯禁的便要全家抄斩,他以此来表白自己和龙阳君之间的情感。从此,同性恋就被称为“龙阳之兴”。

据《汉书·佞幸传》记载,董贤曾任郎官,为人秀美且好修饰,后为汉哀帝所见,甚爱之。于是帝出则陪乘,入则侍奉,十余日过后,他收到的赏钱就数以万计。董贤常与帝一道卧睡。一次,董贤与皇帝午睡时,压住了皇帝的衣袖,帝欲起身,见贤未醒,不忍惊动他,遂断袖而起。此之谓“断袖之癖”或者“断袖之欢”。

《韩非子》则记载了这样一个故事:卫灵公很喜爱一个美男子弥子瑕,有一天,弥子瑕与卫灵公在果园游玩,弥子瑕吃到一个很甜的桃子,便把剩下的一半给卫灵公吃,卫灵公竟然不顾君臣之礼,甘吃余桃。此之谓“余桃之癖”。

可是还有一个很令人费解的称谓——“入幕之宾”,一般的辞典都把“入幕之宾”解释为关系亲近的人或参与机密的人,甚至还有解释说用来指代与女人有不正当关系的男人。其实这个成语同样是同性恋的代名词。此语出自《晋书·郗超传》。郗超是权臣桓温的参军,深受器重,桓温府中说他“能令公喜,能令公怒”,桓温常常让郗超留宿。桓温的野心是篡晋自立为皇帝,郗超是他最信任的心腹和谋士。

有一次谢安和王坦之到桓温的帐中议事,郗超还在睡觉没有起床,不巧风吹动了帐幕,众人都看见了郗超,谢安含笑说道:“郗生可谓入幕之宾矣。”如果说《晋书》的记载为尊者讳的话,那么《世说新语》的记载更加显豁。据该书《雅量》篇载,桓温和郗超商量要裁撤的政府官员,当夜同宿,第二天早起,桓温叫来谢安和王坦之议事,此时郗超尚在帐中睡卧。王坦之看了桓温的名单之后,立刻掷还,说:“要裁撤的太多了!”桓温于是拿笔往下删减,郗超在帐中听得着急,忍不住给桓温支招儿。谢安含笑说了“入幕之宾”的话。谢安此言语带双关,既指郗超是桓温的谋士,又暗指两人的同性恋关系。“入幕之宾”从此就成了同性恋最隐晦的代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