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第2/2页)

镀锌的滴水板上放着一小截黑色的橡皮管,旁边是一支玻璃材质的皮下注射器,柱塞推到了顶部。水槽里还有三只又细又长的空玻璃管,小软木塞丢在一边。这种管子我以前见过。

我打开后门,踏入门外的场地,朝那个改装的简易厕所走去。它的屋顶倾斜着,正面约有八英尺高,背面则不到六英尺。门是朝外开的,里面的空间太小,没法往里开。房门已经上了锁,但门锁老旧不堪。在我面前,它没有抵抗多久。

男人粗糙的脚趾几乎碰到了地面。他的脑袋悬在高处的黑暗之中,距离撑起房梁的那根四寸宽二尺厚的木料只有几英寸远。他悬吊在一根黑色的电线上,很可能是一段电灯线。他两只脚的脚趾都朝下点向地面,仿佛他是想踮起脚尖站立。他那条土黄色牛仔裤上磨损的翻边在他脚后跟下方垂着。我伸手触碰他,花了足够长的时间确认,他的身体已经彻底冰冷,再放他下来已经毫无意义。

他下定了赴死的决心,非常确定。他站在自家厨房的水槽边,用橡皮管子绕着胳膊缠住打结,然后握紧拳头,让青筋暴跳出来,再将一整管吗啡打进了自己的血管。既然所有三只玻璃管都是空的,不难猜到,其中至少有一只应该是满的。他不可能打得不够剂量。接着,他放下注射器,解开打结的橡皮管。像这样直接打一针吗啡到血管里,要不了多久就会见效。然后他走出房间来到厕所,站在椅子上,用电线绕住自己的脖子。到那时,他应该已经头晕目眩了。他只是站在那里等待着,直到他的双膝松软无力,身体的重量解决了余下的问题。他什么也不会知道。当时他应该已经陷入长眠。

我在他面前掩上了门。我没有再回屋里去。当我沿着路边朝泼顿巷——那条美观气派的住宅街——走去时,棚屋里的那只鹦鹉听见了我的动静,尖叫起来:“是谁?是谁?是谁?”

是谁呢?谁也不是,朋友。不过是黑夜里的一下脚步声罢了。

我静静地走着,离开了这里。


[1]此处及后文中鹦鹉所说的话均为西班牙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