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第3/15页)

倪连升也同意上报。

天刚蒙蒙亮,关副组长亲自到我住所,把昨晚童家巷窃案和严组长勘查现场情况及他判断是外窃、而且是川帮惯偷干的,因此率部连夜追捕川帮惯窃的事,详尽地向我报告。

“他何以知道是川帮干的?”我问道。

“因为他在失主房间的写字桌上发现了两根写毛,所以断定是川帮惯窃干的。”

“放在桌上?”

“是!在写字桌的右上方捡到的。”

“这两根鸟毛呢?”

“被严组长捡起来,放在他自己的案件记录簿里。”接着,关副组长又补充说:“这本记录簿,他回来时,放在他的办公桌旁边的抽屉里。”

他意识到我对两根鸟毛很重视,又补充道:“那抽屉没有下锁。”

“是什么颜色?”

“咖啡色。”

“这两根乌毛你能弄到吗?”

“完全可以弄到。”

我听了非常高兴,就对他说:“请你马上回到队部,悄悄地把那两根鸟毛立即拿到城南夫子庙‘养闲斋’鸟铺,请该店老板柳老头鉴定一下,这两根鸟毛究竟属于什么鸟的毛。最好不要给严组长知道,这很关键。”

“好,我马上办到!”

我又问他:“你对严组长的现场勘查判断,有什么看法?”

“我认为严组长的判断未必对的,但是我也没有更高明的意见,因为我的思考尚未成熟。

我已暗中叮嘱失主,要把现场全部原样保留,告诉他们,可能你今早会来踏勘现场。我想,严组长发现这两根鸟毛也不会向你报告,可能还会把现场上得来的其他证据也沉没了,作为他破案的本钱。”

“你的判断完全正确。我马上到现场一趟,鸟毛的事,就会盘拜托你了!”

关副组长接受任务,匆匆地走了。

我随便吃了点牛奶、蛋糕,携带侦查用具,坐上摩托车由家里直开出去。我不上队部,直接到童家巷二十七号。

失主朱文彬夫妇已经起床了 其实他们整夜没有入睡,知道我亲自前来,赶紧出来迎接。

我抬头看那一对夫妇,有种异样的感觉,这一对夫妻太不相称了,朱文彬矮胖貌丑,他的太太明艳俏丽,宛如彩风随雅。

他俩非常客气地接待我。我建议先看现场,他们带我进客厅。我巡视一下室内的环境,便走近面临花园的那个窗前,检查窗户的玻璃碎片。我从粘在胶布的碎玻璃片里,小心撕下一块,全神贯注着破片的侧面,不禁怔住了,为了慎重起见,我又拿起第二块破片,认真仔细地观察它的侧面纹路。结果两块是一样的,我胸有成竹:“这块玻璃是被人从房子里面打出去的!”

现在我进一步观察沙发靠手上的足印,我想假使此贼由窗户进来,一定先踩窗台上面。

可窗台上面却看不到足印的痕迹,而沙发靠手上的足印又那么明显,这不符合逻辑,这个“足印”肯定是个假像。接着我又用放大镜照视房内桌、椅和用具,没有任问发现。

我从房内出来,看到贮藏室门口倒着一架短短的竹梯。我就扛着竹梯走出大门,在围墙上面缺着玻璃尖刀的墙头处,把竹梯靠上去,我登梯而上,只见墙顶约三十公分长的一段防贼尖玻璃被拔得干干净净,其他地方的玻璃尖都完整无缺、我心中有数,为了证实自己的论点,马上又走进大门,走到相对的墙根观察,一眼触到一对明显的足印,足尖是向内的。我再细心观察,发现松士上有极模糊的梯脚痕迹,说明那对足印又是个假像,妄图把刑警的注意力吸引到外贼身上。

为了慎重起见,我又询问朱文彬夫妇,最近几天内到底有没有把竹梯靠在墙上这个地方?

他们都一口肯定,好久都没有把梯于靠在墙上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