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第2/2页)

 

自然就是罗马,罗马反映着自然,
我们看到它公民力量的形象,
在蓝色杂技场般的透明空气,
在旷野般的广场,在密林般的柱廊。[5]

 

我说了,曼德施塔姆是位俄国人。但这里的四行诗却很切题,因为奇怪的是,比起同为英国人的D.H.劳伦斯的任何文字,托马斯·哈代与这首诗更为契合。

好吧,现在我想与你们一起读一读哈代先生的几首诗,我希望这几首诗你们已经能背诵了。我们将逐行分析这些诗,目的不仅是激起你们对这位诗人的兴趣,同时也为了让你们看清在写作中出现的一个选择过程,这一过程堪比《物种起源》里描述的那个相似过程,如果你们不介意的话,我还要说它比后者还要出色,即便仅仅因为后者的最终结果是我们,而非哈代先生的诗作。因此,请允许我屈服于一个显然是达尔文式的、既符合逻辑又符合年代顺序的诱惑,来着重分析前面提到的那三十年间的诗作,也就是托马斯·哈代写于其后半个创作生涯(亦即本世纪内)的诗,这样,我们便将小说家哈代放在了一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