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二十二章 喜欢(第3/3页)

“我不让他走,我还留他在家里住吗?”

周沫甩了甩脑袋,她是醉了,但并没有醉倒神志不清的程度。她低垂着头,小声说道:“我喜欢他!”

周成义一听这话,更是气不打一处来。在孙辈当中,他最喜欢的就是周沫,可周沫却偏偏对陈家栋的徒弟上了心。

“人家已经有未婚妻了,你趁早死了这个心思!赶快上楼去睡觉,这么大的人了,还醉成这个样子,像话吗?”

“我就是喜欢他!”周沫扔下一句,噔噔噔的跑上了楼。

唉!周成义一屁股坐到沙发上,重重地叹了口气。如果吴尽欢只是陈家栋的徒弟,他倒也不是不能接受,关键是吴尽欢已经有未婚妻了,这一点就太难办了。

翌日,吴尽欢还没有起床,手机嗡嗡震动起来。他摸到枕边的电话,接通,嗓音沙哑地问道:“喂?”

“老吴,还没起床呢!我们今天什么时候去陈爷爷家?”

一听到周沫的声音,吴尽欢脑海中自然而然地浮现出昨晚被她吐了一身的惨状,他打了个冷颤,问道:“现在几点了?”

“都五点了!”

“五点……”吴尽欢没有记错的话,他是过了十二点才睡的觉。他问道:“你醒酒了?”

“就是头还有点疼。”

“那再睡会儿吧。”吴尽欢放下手机,再次睡了过去。

当他又一次被吵醒时,不是电话响了,而是有人敲门。他看看手表,才刚过六点。他从床上坐起,缓了一会,下地开门。

举目一瞧,站在门外的正是周沫,在她旁边还有金。吴尽欢眨眨眼睛,下意识地问道:“你怎么知道我住在这里?”

“我给金打电话了,是金告诉我的。”周沫笑嘻嘻地说道。

见吴尽欢的目光扫向自己,金一脸的无奈,他要是不说,这位周大小姐的电话就打个没完没了,他也是没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