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一十八章 初见(第3/3页)

吴尽欢则是笑道:“我的感觉和三眼哥正好相反,我觉得爽哥比绝大多数人都要聪明。”

他倒不是在奉承李爽,而是打心底里就这么认为。李爽的智商如何,他不太清楚,但李爽的情商绝对很高。

洪门内部有派系,就连谢文东的嫡系当中,也有派系之分,其中最主要的两个派系,就是文东会和北洪门。

可李爽无论是在文东会一系中还是在北洪门一系中,都混得风生水起,有本事能和两个派系的人都打成一片,即便是聪明绝顶的人,也很难做到这种程度。

李爽闻言,抬手搭住吴尽欢的肩膀,笑得合不拢嘴,赞道:“还是尽欢最了解我啊!”

三眼白了他一眼,接着,又忍不住多看了吴尽欢两眼,拿起酒杯,倒了一杯酒,递给吴尽欢,又拿起自己的杯子,说道:“我们这些兄弟,都是从刀山火海中摸爬滚打过来的,不是亲兄弟,但比亲兄弟还亲,你救了老肥,也就等于救了我,这杯酒,我敬你。”说着话,他一仰头,把大半杯的白兰地一饮而尽。

吴尽欢看了看手中的杯子,没什么好说的,他一口气,将自己的这杯白兰地也干了。

见状,三眼眼中闪过一抹诧异,李爽则是拍拍吴尽欢的肩膀,对三眼道:“三眼哥,尽欢也是咱东北人出身,和咱一样,都是实在人啊!”

三眼眼中的笑意真诚了几分,他拿起酒瓶,又给吴尽欢倒了一杯酒,说道:“兄弟,悠着点,我们慢慢喝,这一杯一杯的干,我也请不起。”

李爽哈哈大笑。吴尽欢也被逗笑了,说道:“初次见面,这顿理应由我来请。”

三眼扬了扬眉毛,说道:“兄弟,你这话就是在打我脸了。到了我的地方,我请客天经地义,等到了你的地方,你让我掏钱我还不掏呢。”

李爽乐呵呵地向吴尽欢眨眨小眼睛,说道:“尽欢,这是规矩。”

“既然是三眼哥请客,那我就不客气了。”吴尽欢拿起酒杯,笑吟吟地问道:“再走一个?”

三眼也来了兴致,将衬衫的扣子又解开几颗,说道:“咱喝酒,就没被谁拿住过!走一个!老肥,你把你的酒也倒满,倒满!”

吴尽欢来的时候,人头马还有大半瓶,结果他坐下没两分钟,就变空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