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赴宴(第2/3页)

“好,欢哥,这事你就交给我办吧!到时,我跟你一起去,对Y市,我多少也熟悉一些。”

孙凯闻言急了,大声嚷嚷道:“你俩可不能扔下我,我也跟你们一起去!”

“你不是怕吗?”

“我什么时候说怕了?”

“你说的,和朝鲜人做生意,比在道上混还危险。”

孙凯老脸一红,说道:“让我自己做,我肯定做不了,但是有欢哥在,我就什么都不怕了。”

高航淡笑未语,吴尽欢心里则是说不出来是个什么滋味。被人如此信任,即有满足感和成就感,但同时又感觉有一份沉重的责任压在自己的肩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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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尽欢回家时,喻欢还没睡。

“欢欢,今天怎么回来得这么晚?”

“在外面玩了一会。”

“欢欢明天放假吧。”

吴尽欢看眼喻欢,说道:“周六学校是放假,有事吗?”

“你大爷找全家人吃饭,在五福饭店。”

五福饭店,可算是整个F市最大最豪华的老牌饭店了,饭菜的好吃是出了名的,但价钱的昂贵也同样是出了名的。

吴尽欢对吴光这位大爷已经没什么印象了,只记得他在市办公厅工作,具体什么职务,他不太清楚。

他不解地问道:“好端端的,怎么突然请全家人吃饭了?”

喻欢笑道:“你大爷从助理调研员(副调研员)转正了,论级别,已经是正处级了。”

吴尽欢只是哦了一声,然后便没别的话了。

他这位大爷,平日里和他们家没什么联系,他是升是降,对他而言也没什么影响。

“欢欢,这是妈给你买的新衣服,你快试试。”喻欢把一只纸袋递给吴尽欢。

他接过来一瞧,是一套耐克的运动装。他颇感意外的问道:“怎么突然想起给我买新衣服了?”

喻欢无奈地说道:“以前的衣服,你现在穿起来都太不合身了。”

以前的吴尽欢是将近两百斤的大胖子,而现在的他,已经瘦到一百四十斤以内了,再穿以前的衣服,显得肥大,邋里邋遢的很不利整。

重生之后的吴尽欢并不太讲究穿着,他也没那个条件去讲究穿着。

他看眼喻欢,心里嘀咕:与其花这么多钱给我买耐克,你还不如买些化妆品,把自己好好保养一下呢!

心里这么想,但嘴上可没有这么说。

他已经决定去Y市做易货生意,只要他赚了钱,就可以让喻欢把工作都辞掉,以后不再是她养他,而变成他来养她。

“欢欢,快去换上试试,看看大小怎么样。”

吴尽欢拿起衣服,回到自己的房间,时间不长,他从房间里走出来。

喻欢抬头一瞧,不由得有些愣神。

其实吴尽欢小时候长得很可爱,只不过却越长越残,体重呈直线上升,就算再清秀的人,长到两百斤,身高却只有一米六十多,也好看不到哪去。

瘦下来的他,反而显现出儿时的清秀模样,秀气的五官和喻欢生得极像,尤其是那对桃花眼,明明又黑又亮,但偏偏好像蒙上一层水雾,给人一种强烈的迷离感,哪怕他是正眼看人,也像在含情脉脉的勾引、诱惑。

见喻欢目不转睛地看着自己,吴尽欢下意识地低头瞅瞅,衣服还真挺合身的,款式幼稚了些,倒也符合他现在的年龄。他笑问道:“看傻眼了?”

喻欢回过神,走到他近前,帮他把褶皱的地方整理一下,而后欣慰地说道:“欢欢越长越帅了!”

吴尽欢差点被自己的口水呛到,估计在每个妈妈的眼睛里,自己的儿子都是最帅气的吧!

他转头看了看镜子,现在的他,还谈不上俊秀,起码要再瘦上二十斤,或者再长高十厘米。

不过他这对眼睛的确勾人,似醉非醉,似醒非醒,朦朦胧胧,仿佛有云雾散布在其中,让人忍不住想去探寻究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