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69章 传说中的换地权益书(第2/4页)

普通人只能看到今天的事情,而成功者能看到明天甚至是更远的事情。

越是有能力的人,他们看到的就越远,这样获得成功的机会就会更大,创造的成就也就更大。

比如说香江的这群华人地产商们,早在70年代初,就看到了这个发展的趋势,于是他们都纷纷开始了一些布局。

这个布局,就是传说中的“乙种换地权益书”。

1959年的时候,因为连降大雨,大水冲毁了新界元朗的许多河道,政府想要征收农田来修河道。

可政府征地是要有很麻烦的手续的,包括了土地的购买、赔偿等等,没有三五个月没办法弄下来。

为了尽快完成河道修复任务,政府干脆就给农民们发了一封信,说我们今天占用你一块土地,以后我们就赔你一块更好的土地。

然后,政府就给了农民一张土地换地权益书,这就是最初的换地权益书的由来。

后来政府在新界征用土地的时候,就逐渐都开始了这样的方式。

土地所有人在同意了政府的征地之后,政府就发给他们甲种换地权益书作为凭据,等到政府那边的手续办好了之后,甲种换地权益书就会进一步生效,调换成为乙种换地权益书。

这时候的乙种换地权益书,就是可以拿来要求政府给自己一块土地的凭证了。

比如说,政府在新界有一块土地要卖,但是你恰好有这么大面积的乙种换地权益书,那你就可以去手里的乙种换地权益书跟政府申请,这块土地你就别卖了,直接补偿给我吧!

政府一看这的确是自己发下来的换地凭据,那肯定就会认账,任凭别的开发商怎么垂涎这块土地,怎么出高价,那都是要优先给乙种换地权益书的持有人的——这一点,在政府方面是默认的规矩,轻易不能打破,否则以后谁敢相信你?是你说了以后还我一块更好的土地的,我现在来拿了,你却不认账了?

可是!

通常来说,这样的情况是不可能出现的!

一般情况下,征收农用地与批租建设用地的兑换比例是5:2;征用的建筑用地的话,赔偿自然是1:1。

也就是说,政府征收农民5000平方呎的农业用地,那么给他的可以做建筑用地的乙种换地权益书就是2000方呎。

政府想要拍卖的土地,动辄几万方呎起,十几万方呎都不在话下,哪个农民手里有那么多的乙种换地权益书?

根本不可能嘛!

可是一个农民的不行,我十个农民的、一百个农民的、一千个农民的乙种换地权益书应该就行了吧?

因此,许多地产商就想到了这一块儿,从70年代开始就有房地产商不断的购买起了乙种换地权益书,特别是在80年代初的房地产火爆开始,更多的房地产开发商就花更大的手笔,收起了农民们手里的乙种换地权益书。

有些报告说起,70年代初的时候,几大地产公司就大规模疯狂的收购乙种换地权益书。

这个说法显然是错误的。

首先第一个,70年代,所谓的新鸿基、恒基兆业、南丰地产等等公司,根本还才刚刚发展起来呢,就几千万、一两亿的价值,可用现金根本不多,你来跟我解释一下,这么点钱拿去购买,称得上叫做“疯狂”和“大规模”的收购吗?

况且,由于乙种换地权益书只是在新界发出的,也只能在新界使用,所以就算有人想到过这个事情,但是70年代初,油麻地、尖沙咀、旺角、九龙、中环、上环等等区域,那么多便宜的土地等待开发,我来你新界囤地干什么?

完全的浪费资源和浪费精力!

也就是在这两年,当市区的房价越来越贵,房地产商人们手里的钱财越来越多之后,他们才开始慢慢的把注意力放在了乙种换地权益书上面,才开始了陆陆续续的收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