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章 所长招数(第2/3页)

张丽华认真的说:那可不一定,很多事情换个思路也许就有办法了。

调解我能参加吗?

当然能参加。

那我得好好看看材料,不然到时一句话都说不上。

张丽华信心十足的说:我去通知双方当事人下午来调解,如果不成功年三十再来一次,年三十我就要慢慢和他们磨了,让他们听到年饭前的烟花炮竹声发急,恨不得马上把事情处理好回家吃年饭,那时也许一切ok了。

杨前锋点了点头说:高招。

和杨所长学的。说着她去通知当事人去了。

这个案件的材料很少,杨前锋一会就看完了,其实这是一起很简单的案件,双方当事人李师傅和张师傅都是农机厂的工人,一天晚上车间就他们俩个人在车间加班,突然李师傅车床上面的吊灯坏了,就从工具箱里拿了一个灯泡,搬了一个人字梯准备换一个,因为李师傅喝了酒,也许是酒劲上来了,他把人字梯一边放在地上一边放在正要加工的零件上,在梯子不平的情况下往上爬,张师傅恰好路过发现了,而他们俩在工作上一直有矛盾,平时也不说话,正好白天又吵了一架还差打了起来,张师傅本来就不想提醒他梯子没放稳,可跨过梯子时,梯子正好摇晃起来,有向他倒来的可能,本能的用一只手去扶梯子,摇晃的梯子突然真的向他倒下来,等他双手再去扶时,李师傅已在地上痛的哇哇直叫了,张师傅见状又不能不管,就立即叫来门卫帮忙把他送到了医院,

经过就是这样,本来可以说这是公伤,但是厂里有规定,不准酒后上车床工作,如违反规定发生事故厂里不负责任,而李师傅说就是厂里负责他也不同意,他认为是张师傅故意把梯子推倒害他,要追究张师傅的法律责任,张师傅说他虽然和李师傅有过结,但不能见死不救,当时是一片好心想救他,他的伤和自己一点关系也没有,不承担任何责任。

厂里也做了双方很多工作,但就是不同意,因为张师傅说自己没有责任不承担任何费用,李师傅说不要张师傅的钱,要追究他的法律责任,厂里工作做不通,最后移交给了派出所,通过法医鉴定李师傅是轻伤。

以前的调解书虽然双方没有签字,但都在卷宗里。当时的事实认定是:某年某月某日某时,李师傅因换灯泡时梯子没有放稳就往上爬,张师傅路过发现梯子摇晃要倒就去扶,这时梯子突然倒下,李师傅从梯子上摔到地下致其轻伤。

而责任认定是:李师傅负主要责任60%;张师傅次要责任40%。

杨前锋看了全部材料后总感到什么地方不对,但又说不出来,接着他又把材料仔细的看了一遍才发现了问题,即:张师傅路过时梯子虽然在摇晃,但并不能说肯定要倒,而张师傅感觉梯子要倒向他,所以本能去扶梯子,而梯子本来就倾向他这一边,当他的手搭到梯子上时多少有点力,导致梯子真的倒了下来。

从主观上讲这不是故意的,最多也只是过失。但这个事张师傅在民事上应该负全部责任。

杨前锋合起卷宗,正好张丽华回来了,进门就说;看样子下午搞不好,张师傅松了口,说看在我们对这个事这么重视的份上,他愿意承担50%的责任,再多一分也不行了;而李师傅说不追究刑事责任也行,但必须承担百分之百的费用。

张丽华拍了拍手,双手手指相扣着说:自我感觉收获不错,工作能做到这地步离圆满就不远了,不行让他们在派出所听年饭前的爆竹声,让他们听的心里痒痒的想回家吃年饭,我估计就成功了。

我想你下午就能把事处理好。

不要抬举我了,我没有那个本事。

真的,我把材料反复看了,感觉张师傅确实要负主要或者全部责任,也不知道对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