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失莫忘(第3/16页)

“那孩子真懂事呀,就是命不太好。”末了母亲无限感慨。在她细细碎碎的念叨中,对于唐诺,我大抵有了个粗略了解。

两个月前,她随母亲嫁入杨柳镇,据说这是她母亲第二次改嫁,她现任继父谎称在杨柳镇开了个大型煤矿,一开始时确实对她们母女俩大方豪气,可跟他回到小镇领了结婚证后,母女俩才蓦然发觉,这个男人不过是那家大型煤矿里的一个小管事。没钱也就罢了,还爱打麻将,每天坐在街头的茶馆里不知归家。赢了欢喜,输了便拿她们母女俩出气,唐诺的日子自是不好过。

后来我曾问过唐诺,既然他这样对你们,为什么不离开这里?那时我们已经算是朋友了,她依旧每天很早来店里刷盘子,我特意早起帮她,然后一道吃早餐,再载她一起去学校。

“她是为了我,想给我一个健全的家庭以及更好的照顾。”我记得唐诺回答我时的表情,那时已是寒冬,浓厚雾霭包裹着她冻得通红的脸颊,我们推着单车并肩而行,偏头,便见她神色黯然,一点也不似她平日里的明朗。

“他每次输钱喝醉酒就往死里打她,身上新疤遮不住旧疤,可她不许我声张也阻止我报警,所有的委屈都独自默默承受。”她的语调很低,还带了颤音。我心里十分难过,对她的感情中又加入了一丝心疼。

其实在清楚对唐诺的感情后,我曾写过一封情书给她。那封信写得很长,反复措辞,花了五天才完成。我打算在1999年最后一天拿给她,全世界的人都在宣言,世纪末的最后一天,应该干一件轰轰烈烈的事情,才不枉此生。我不知道别人在干着多么壮烈、多么值得书写的大事件,于我来讲,向唐诺告白这件事比之任何,都更要轰轰烈烈。

只可惜,我的初恋也失败得轰轰烈烈。

唐诺拿着我写给她的情书来教室找我,那天学校有跨年文艺晚会,整个校园都是喧闹一片,她穿过打闹的人群,走到我的课桌旁。我的座位靠窗,彼时我正趴在窗台上看楼下操场上的一场篮球比赛,她从后面拍我肩膀。

唐诺连拒绝都说得那么漂亮,她扬起手中的信笺,依旧清浅地笑着:“从不知道,你的字这么漂亮,啊,还很有文采,真棒!”若换成别人,或许你会听成这是讽刺,可从唐诺嘴里说出,加上她的语调,那便是真心实意的夸赞。

可我知道,她已经拒绝了我。她从来都是坦荡磊落的女孩子,所有的事情,她都求一个明白清楚,于别人,她亦是这样做。

说不难过那肯定是自欺,我接信笺的手臂很无力,她却在我的伤口上再撒了把盐,她将我拉到窗边,指着在夕阳下的球场奔跑传球的那个叫顾桥的男生对我轻言:“怎么办呢?莫良喆,我好像喜欢上他了。”

后来我们一直趴在窗台上,彼此都很沉默,直至夜幕降临,直至文艺晚会的喧闹退去,直至倒计时的钟声敲响,绚丽烟花铺满夜空……

那是我短暂人生中最漫长的一晚,仿佛一个世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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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在唐诺袒露心声之前,我与顾桥有过交集,我们在篮球场上实力相当,偶尔凑到一起打比赛。顾桥高我们一届,在学校里算是光环笼罩的那一类男生,学习好偏偏性格不羁,呼朋唤友爱玩乐。

唐诺追顾桥追得辛苦,且闹得满城风雨,学校里每一个人都在兴奋地讨论这件事。讨论的并非她不顾矜持追着一个男生跑,用现在一个时髦的词语来说便是,唐诺是人见人打的小三。顾桥的女朋友明媚,与他同班,据说他们青梅竹马。

虽然耗时久了点,但唐诺的墙角挖得异常成功,一个长得好看又孜孜不倦倒追的女生,我想没有人能够拒绝吧。

后来她对我说,她终于懂得张爱玲那句“见了他,她变得很低很低,低到尘埃里,但她心里是欢喜的,从尘埃里开出花来”,原来真爱一个人,是愿意为了他而委屈自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