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第4/4页)

她一愣,叼着的面包掉了下来,许向雅还在那头不平,“要不我就买点狗粮去算了,今天早上送餐时候,服务员就说他看到早餐皱眉,只吃了几口就没动过了。”

戴恒极其挑食,沈惜凡是知道的,她问,“你早上都准备了什么?”

“煎蛋,全麦面包,牛奶,火腿和果酱。”

她叹气,“煎蛋要八成熟,保留糖心,全麦面包换成牛奶吐司,果酱他只吃白樱桃玫瑰果酱,牛奶要温热,火腿换成土豆泥。”

许向雅抽气,“真,挑剔!我都不好意思骂出脏话了!”随即她又好奇的问道,“稀饭,你怎么知道那么多呀?资料上明明没有呀?”

沈惜凡嘟嘟囔囔,蒙混过关,“我昨天刚找到的,上班时候给你提点一下。”

许向雅唉声叹气,“你最好早点过来,这位猫儿嘴的大爷还要等你为他安排伙食呢。”

一个早上忙的不可开交,但是她心情不错,效率也很高。

下午许向雅来找她,唉声叹气,“这年头工作累,我们都是伺候人的命,要是活在古代,咱就是奴才命,主子往东不敢去西。”

沈惜凡大笑,“要是在古代你早就成亲,儿子都叫你‘娘’了!”

许向雅啐她一口,“说正事,工作时候态度要严肃端正。”

沈惜凡抱着一杯茶,清清嗓子,“那你听好了,他只吃瘦肉,猪肉和牛肉,鸡肉一般;喜欢吃粥,尤其是正宗的广东粥,今天菜系就以沪菜为主,汤配炖品,甜点用西米露,夜宵准备鸡丝粥和一些开胃小菜。”

许向雅边写边惊叹,“稀饭你好厉害,这个餐饮部经理应该由你来当!”等她说完,便捧着笔记本,急急的跑走了,嘴里还念到,“快快快,我去也!”

沈惜凡哑然失笑,自己哪是什么厉害,和严恒在一起两年朵,自然熟悉他的口味——他是爱吃之人,但是极其挑剔,自己曾经为他洗手做汤羹,如何能不知道他的喜恶。

嘴里有种苦味和辣味,也许是藿香的味道,她喝了好多水,仍是觉得辛辣、苦涩。

中午严恒去就餐,发现酒店为他准备的饭菜甚是合口,便夸赞许向雅,她便向他解释,“严先生,多亏房务部的沈经理,您应该谢谢她!”

停下筷子,严恒怔住了,是呀,这个世界上除了他妈妈,还有谁那么了解自己的口味,他对食物极挑剔,即便是这样,沈惜凡仍是耐心的为他做饭,他不爱吃她也从不抱怨,总是说自己厨艺不精,但是为什么直到他离开她很久以后,才知道她有多好。

“如时光倒流,还能否补救;如重新邂逅,谁人可得救;这一秒,只差一秒。”

他想抓住最后一秒,去赌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