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白衣飘飘(第2/10页)

  “擦好了。”

  她非常聪明地说:“那你骑一圈给我看看。”

  我跳上车子,没骑出去二十米,前轮忽然不见了,这是评书里的马失前蹄式的摔法,我看见青石路面骤然扩大,填满了我的眼睛,然后,我的下巴就成了起落架。我爬起来摸自己,还好,下巴蹭掉了一块皮,但牙齿还在。摔完之后,我把车扛起来,拎着那个脱了臼的前轮,又回到了她的身边。

  她问我:“哟,摔得怎么样?”

  “还可以,”我说,”好险。”

  “哟,你都摔成这样了,还好险?”她歪着头说。

  “要不是你让我骑一圈,这一跤就该是你摔的了。”

  她冷冷地说:“少废话,咱们是先装轮子呢。还是先送你去医院?”

  我说:“还是先装轮子吧。”

  我后来常常想起那一幕:一个摔破了下巴的青工在弄堂口装车轮,另一个年纪比他稍长的白裙子姑娘在旁边看着,嘴角还挂着一丝嘲笑,周围静悄悄的,一个人也没有。这件事情本来不应该让人觉得愉快,可是,假如它不是愉快的,那就会显得很悲惨。悲惨不应该是年轻时代的主旋律,所以我说,很愉快,很爽,一个修车的能遇到这种事情是很浪漫的,妈的。

  我把车轮装上去以后,白裙子姑娘又绕着车子转了一圈,说:“怎么着?你再骑一圈给我看看?”我盯着那辆车,看了半天,说:“大姐,我还是叫辆三轮车送你回去吧。”

  把她送走以后,我摸了摸自己的下巴,生疼,就从工具箱里揭了一块胶布,贴在伤口上,可是疼痛并不减弱,反而更厉害了。我坐在板凳上,回忆那个自裙子的长相,我认为,她一定就是糖精厂的职工,假如她去厂里汇报我的情况,上班摆车摊,按旷工处理,我马上就会被厂里开除掉。

  我独自坐在弄堂口,想着这个问题。某种程度上我希望自己被开除掉,我做了一个月的学徒。捡破烂,拆水泵,锉铁块,擦车子,像一代又一代的学徒一样,重复着这种生活。这种青春既不残酷也不威风,它完全可以被忽略掉,完全不需要存在。

  我摆了半个月的车摊,不但生意惨淡,还把下巴摔破了。老牛逼跟我算了一笔账:这半个月里,我给十六个人打过气,给四个人补过车胎,打气是五分钱一次,补车胎是一块两毛钱一个洞,总算下来,我替他挣了五块六毛钱。老牛逼说,干了他娘的半个月。挣了五块六毛钱,这不是傻逼吗?我说,我也没办法,运气不好,就会变成傻逼。他拍了拍我的肩膀说,算了,你还是跟我学修水泵吧。

  后来,我和老牛逼讨论过一个问题,关于人类的机械天赋。照我看来,人的天赋形形色色,有人适合当作家,有人适合当杀手,但作家和杀手毕竟是少数,在我身边的人几乎都和机器打交道,这就是说,机械天赋必须是一种比较普遍的天赋。可惜,人类历史上真正的机械天才并不多,瓦特算是一个吧,爱迪生也可以算,还有造飞机的那对什么兄弟。这说明机械天赋并不是那么的普遍,它可能和作家、杀手一样,都是一种稀有的天赋。可是,靠机器混饭吃的人远远多于作家和杀手,连歪卵这样的人都可以去开刨床。

  当时,老牛逼拿出一张水泵的构造图,又找了个报废的水泵,让我拆开,再按图纸装上去。我麻利地把水泵大卸八块之后,就再也装不上去了,这和我修自行车如出一辙。这件事情证明我是个没什么机械天赋的人,我认为,是我的早期教育出了问题。我小的时候,家里比较穷,唯一的电器是一台半导体收音机,只有巴掌那么大,发出的声音轻得像蚊子哼哼,我爸爸把耳朵贴在上面听,全是刺啦刺啦的噪音,邻居以为他在偷听敌台,也凑过来听,原来是本地的天气预报。另外一个机械物件,是个生了锈的小闹钟,也是巴掌那么大,每天早上六点钟准时敲响,敲出来的全是不和谐音,好像噪音摇滚的前奏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