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按照之前的约定, 进山的四十多个社员得到了大部分的肉, 其中徐家得到了一只一百斤重的整猪肉,还有五十斤左右的小半扇猪肉。

当徐万福扛着小半扇猪肉,老徐和徐万成扛着一整头猪,往徐家抬时, 可把队里人羡慕嫉妒坏了!

老天爷真不公平,咋好事儿都叫那徐家遇上, 得到这么多肉,也不怕撑死!

可不管再怎么羡慕, 能领到比过年多好几倍的猪肉,全队上下还是很高兴的。

这会儿已经到八月末了, 天气十分炎热,猪肉不在两天内吃完,就会发臭生蛆坏掉。

这年头的肉都是稀罕物儿,如果是过年, 分到肉,大多数人家都会选择炼油或腌制,每天割比拳头还小点的肉切成细小的肉丁, 给家里人沾沾肉味。

现在不同了,天气太热, 肉放不得。即便心痛舍不得, 也得两天之内吃完。所以大部分人家领到肉后, 就直接回家开火炖肉吃去了。

现在村子里还是有不少外队见天儿在队里瞎转悠,要是舍不得吃肉, 万一被偷怎么办?到时候去哪哭去!

还有要是队里人不小心走漏了风声,别的生产队亲朋上门来蹭饭蹭肉,又该怎么圆谎?

所以得吃!使劲儿吃!反正放不久!好好的过次肉瘾吧!

一时之间,整个生产队家家户户都飘着肉香味儿。

野猪肉肉厚紧实,没有多少肥膘,炼不出多少油来。肉格吃在嘴里不肥不柴,炖久一点就烂乎喷香,吃起来甭提多美味了。

不过整个大队大半年多没吃过肉了,所有人家都心急着吃肉,肉没有炖多大一会儿,就被一家老小催促着起锅开吃。

年轻人还好,牙口好,力气大,多嚼嚼就能嚼烂。可牙口不好的老人小孩,只能囫囵嚼两下就整块吞下去。说是吃肉,瞧着跟吞硬馍馍差不多,只不过肉比硬馍馍好吃了很多倍。

在别人家都开始吃肉的时候,徐家还在屋里分肉。徐万福和徐宝强子他们一下得了一百五十斤的肉,要在两天内吃完实在有点困难。

徐宝就趁机提议说,把吃不完的肉分一点给村里人,这样就能缓解上月在麦场打架,村里人对徐家的误会,免得大家都看徐家不顺眼,暗地里给他们家穿小鞋。

她这提议得到了全家人的支持,尤其注重邻里关系的老徐,更是拿着家里以前藏起来的一把锈菜刀,按照八十户人家,一家送一斤肉的提议,认真的割起肉来。

割好肉,就放在背篓里,由他和徐万福父子俩一一登门送肉。待他们回来时,老徐脸上意气风发,想也知道是村里人家感恩戴德,不再对徐家心存芥蒂了。

毕竟这次大队分肉,除去进山的人得了大部分的肉,其余大队上的人最多分了两斤肉,根本不够一大家子吃,徐家突然大方的送上一斤肉来,任谁心里都高兴不已。

放在往常,一般乡下人跟不上吃不上肉,主要他们没有肉票,无法进城买肉,大队要到年底才杀猪,分个一斤多点的肉都算不错了。

那天麦场打架,徐家本身没有太大的过错,都是老徐家惹得头。收到相当于重礼的一斤肉,村里人纵然对徐家颇有微词,但谁都不会跟肉过不去,全都会眉开眼笑,好话说尽。老徐不就备有面儿。

他们回来后,徐家一家老小在灶房里忙活开了。本来分家后,大家都是分开做吃的,今天特殊,家里有吃不完的肉,要分开做实在太麻烦了。还不如就一起做来吃,肉管够,也不会计较谁多点,吃谁少吃。

至于谁掌厨,全家人的意思,是让徐宝掌厨。

因为自从上月大食堂解散后,有天方如凤不大舒服,徐宝就进灶房煮了一锅素菜粥,炒了几个常见的小菜。明明是平平凡凡的食材,做法也和其他人差不多,可闻着就是香。

底下几个孩子吃了,都说好吃的不得了,其他三房大人不信,都纷纷尝了尝。还别说,真是味道鲜美,就算没放什么调料,只是一个水煮野菜汤,都能觉得那是无上美味。

打那以后,老两口子只要开火儿,都是徐宝都在掌厨。

一开始,方如凤还怕那灶房烟熏火燎的,累着自己女儿,不愿意让她做饭。后来连吃几顿自己做的饭,方如凤就不拦她了。

她做了大半辈子的饭菜,以前大家吃着都觉得味儿不错,咋跟宝儿一比,她做得饭,味道咋差那么多?难道是她做饭的手艺退步了?

甭管方如凤如何纠结,这一个多月,东屋做饭的事儿落在了徐宝的身上。本来她一个半大姑娘,又被方如凤娇养着,除了春种秋收,队里忙得没办法的时候下地干活儿,平时都由着她在家里或是在村里玩耍疯闹。

作为一个懒姑娘,帮忙做做家务还是有必要的,不然说出去像什么话儿?哪家姑娘不是从六岁以上就帮着家里下地干活儿,徐宝要真得还像小的时候懒在家里啥活儿都不做,以后还想不想嫁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