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三:如何看待贾玲就恶搞花木兰事件的道歉?(第3/4页)

美国的电影院真的规规矩矩地执行分级制,虽然分级制不是政府的法律,但电影院自己也怕被人起诉,所以各个环节的人都非常自律。法治国家就是有这个优势,你总有一个被诉的主体:如果这部电影没有分级,你可以起诉好莱坞;如果好莱坞分了级,电影院让不符合观看要求的观众进去看了,那你可以起诉电影院;如果各个保守的州和镇再对电影进行剪切,好莱坞的电影人也当仁不让地要起诉他们。所以,法治国家让人们都变得更加自律,最后逐渐形成了人人都习惯性遵守的行业规范,这是非常重要的。不论是美国的法院,还是美国的法律,几乎无一例外地都是捍卫创作自由的,如果你说一个人在作品中说错了话,侮辱了谁,你是肯定打不赢这场官司的,甚至你觉得对方抄袭,也不一定能赢,除非对方抄到了特别令人发指的地步。

关于言论自由和创作自由,美国最著名的案例就是“3K党歧视黑人事件”。大家应该知道,3K党不光对黑人搞种族歧视,他们甚至还真的去杀过黑人,可以说,黑人和3K党人是有着深仇大恨的。有一次,3K党拍了一段宣扬种族歧视的录像,要求在电视台播放,遭到了电视台的拒绝,3K党就起诉了电视台。这起官司闹得非常大,一直起诉到了联邦最高法院。最令人感到匪夷所思的是,帮助3K党打官司的美国民权联盟,居然就是由黑人组织的,帮助3K党打官司的律师就是一个黑人,黑人律师在法庭上慷慨陈词道,我们黑人的权利当然是要捍卫的,但全部美国人民的言论自由也是必须要捍卫的。如果3K党人杀了黑人,黑人肯定跟他们拼到底,法院也肯定不能宽恕犯罪,但现在3K党没有杀黑人,他们只是想在电视上宣扬一下自己的思想和主义,表达一下自己的种族歧视言论,电视台不能妨碍3K党人的言论自由。

最后法院判决电视台必须播出3K党人的录像,电视台坚持不播,因为电视台是私人财产,如果播放了这种带有严重种族歧视的言论,万一遭到黑人的报复怎么办?联邦最高法院的大法官的判词写得非常好,他的第一个判词是“只有允许说错话的自由,才是真正的言论自由”。假设说有一个人,我们都知道他是个浑蛋,他说的话肯定是偏激的,是不对的,难道因此就要剥夺他说话的权利吗?只允许人们说正确的话,这叫言论自由吗?如果一定要人们只说对的话,不说错的话,那么,对和错的标准究竟又该由谁来判定呢?所以,即便是错误的话,我们也应该允许别人自由地去表达。第二个判词是“美国是个肥皂箱国家”,这个判词的意思是,美国人特别喜欢演讲,只要在地上丢一个肥皂箱,有人站上去开始演讲,大家肯定都会驻足下来去听。身为商人,你做其他的生意无所谓,但只要你开办媒体,你就等于站到了肥皂箱上,你公司的股票是你的私人财产,这没问题,但媒体是属于公众的,是要为所有公众服务的,你必须服从公众的要求,满足公众对言论自由的需求,为公众发声。

总之,最高法院的判决不容质疑,因为它承担着对公众普法的责任,所以它必须做出这样的判决,最后电视台被迫播出了3K党人的种族歧视言论。播完之后,并没有黑人来炸电视台,也没有黑人持枪来暗杀电视台的老板,因为对于这种极度偏激的言论,公众根本就不相信,也根本懒得去听3K党人的胡言乱语。谁不知道3K党是怎么回事?难道3K党在电视上随便唆使了几句,就真的有人会去大街上杀黑人?所以这次最高法院的判例,是具有非常重大的普法意义的。通过这次判决,联邦最高法院非常确切地向民众传达了言论自由的概念,什么叫言论自由。允许人们说错话才叫言论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