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四

那天晚上我跟诺拉去出席广播城音乐厅开幕式,听了一个钟头音乐节目,觉得没意思就退场了。诺拉问:“去哪儿呢?”

“无所谓。要不要去探访一下莫瑞里跟咱们说起过的那家皮吉隆俱乐部?你会喜欢斯特希·布克的。他曾经是个保险柜窃贼。他承认自己由于行为不检而给关进黑格斯敦监狱服刑三十天,可他在狱中居然还撬了那里的保险柜。”

“那咱们就去吧,”她说。

我们走到第四十九号街,向两名出租车司机、两名报童和一名警察打听之后,找到了那家酒馆。看门人说不认识什么叫布克的人,但是他可以进去问问。没多会儿,斯特希来到门口,说道:“哦,尼克,你好。请进,请进。”

他中等个儿、体格健壮,稍微有点发胖,却还结实。他至少有五十岁了,不过看上去要年轻十岁;宽脸膛长着麻点,丑得并不叫人讨厌;头发稀疏浅淡,连他的秃顶也没使他的脑门显得高一些。他的嗓音低沉响亮。我跟他握手,把他介绍给诺拉。

“有了家眷,真没想到!”他说,“说实话,你不是来喝香槟酒,就是来找我的碴儿吧。”我说我不是来找他的碴儿。然后就跟他一块儿走进去。他这家酒馆虽然样儿破破烂烂,倒还舒适。还不到顾客盈门的时候,里面只有三名顾客。我们在角落里一张桌子那儿落座,斯特希吩咐侍者把那瓶酒拿来。接着,他一边仔细端详我,一边点点头。“对你来说,结婚也不赖。”他搔搔下巴,说道,“真有好久没见到你了。”

“确实好久了,”我同意道。

“是他把我送进了监狱!”他对诺拉说。

诺拉同情地格格一笑。“他是一名好侦探吧?”

斯特希皱起他那窄脑门。“人家都那么说,可我闹不清是不是。他抓到我那次纯属一次意外,我用右拳出击了。”

“斯特希,你干吗唆使那个野人莫瑞里来咬我?”我问道。

“你该知道那些外国人怎么回事,”他答道,“他们都犯歇斯底里毛病。我根本不知道他会干出那种事。他担心警方会把杀害沃尔夫女郎的罪名扣在他头上;我们从报纸上看到你在调查这桩案子的消息,我就对他说,‘你要是想找个人谈谈,尼克倒不是个会出卖亲娘的家伙,’于是他就表示愿意去。这你又有什么办法,难道冲他做个鬼脸不成?”

“他让警方看到他鬼鬼祟祟进来才给逮住了,居然怪我。可他是怎么找到我的?”

“他有的是哥们儿,你又没躲藏起来,是不是?”

“我刚来这个城市一个星期,报纸上也没登出我住在哪儿。”

“是这样吗?”斯特希挺感兴趣地问道,“你一直住在哪儿?”

“住在旧金山。他是怎么找到我的?”

“那个城市不赖。我在那里住过几年,一个蛮不错的城市。那事我不该告诉你,尼克。去问他吧,那是他的事。”

“然而是你让他去找我的。”

“对,”他认真地说,“当然,只有这一点是对的,我吹捧了你一阵嘛。”

我说:“真够交情!”

“我哪儿会想到他会大发脾气?反正他也没有把你伤得太重,对不?”

“也许没有,可那对我一点好处也没有,何况我——”这时侍者送来香槟酒,我便顿住了。我们尝尝,说味道不错,其实难喝极了。“你认为是他杀了那个姑娘吗?”

斯特希毫不犹豫地摇摇头。“不可能。”

“他是那种你可以唆使他开枪的人,”我说。

“我知道,这些外国人都犯歇斯底里毛病——可是那天下午他一直在这儿。”

“整个下午吗?”

“整个下午,这我可以发誓保证。整个下午一些小伙子和姑娘都在楼上欢宴作乐,我知道他没动过窝儿,更甭说离开这儿了。是真的,不骗你,这事他可以提出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