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第4/4页)

“我们要去逮那小子。”梅森说。

“加勒特?”

“没错,加勒特。除了他还有谁?他们正在替我们把他赶出来。”他撇头指向那红头发和其他警员,“而我们准备逮他。”

“你说‘逮’是什么意思?”

“你开枪打他,内森,一枪就让他毙命。”

“打他?”

“是的。”梅森说。

“等等,你可不能因为一心想逮那小子而搞垮我的事业。”

“你根本没有什么事业,”梅森反驳道,“你有的只是一份工作。而如果你想保住它的话,就照我说的做。听好,我曾和他谈过,加勒特。在以前那几次审讯中,在以前他杀害那些人的时候。”

“是吗?我就知道你会,一定会的。”

“你知道他对我说什么吗?”

“不知道。说什么?”

梅森盘算该怎么说才会显得可信度十足,不过他立即想起内森的眼神,想起他花一个小时的工夫打磨松木鸭子的背部,迷失在快乐与忘却中的眼神。于是,他开口说,“加勒特说如果他到必要的时候,会杀掉任何想阻止他的警察。”

“他这么说?那小子?”

“是的。他直瞪着我的眼睛说出这种话,还说他早已开始准备,并希望我是第一个,不过他得对付任何刚好撞上的人。”

“这浑账东西!你告诉吉姆了吗?”

“我当然说了。你以为我没说吗?但他一点也不在意。我喜欢吉姆这个人,你知道的。但说实话,他更关心‘保住’他快乐的工作,而不是真正在‘做’。”

这警员点点头,这让梅森有点惊讶:内森居然这么简单就深信不疑,完全没怀疑他是有别的理由才急于想逮到那小子。

内森想了想说:“加勒特有枪吗?”

“不知道,内森。但你告诉我:在北卡罗来纳拿到枪很难吗?想想‘掉下一根木头’【注】这个词。”

【注】原文为falling off a log,意思是“非常简单”。

“说得也是。”

“看,露西和杰西——就连吉姆——他们都和我一样不欣赏那小子。”

“欣赏?”

“我是说,不欣赏那种危险。”梅森说。

“哦。”

“到现在为止,他杀了三个人了,也许还要加上托德·威尔克斯,他把那小男孩勒死了。至少,是他把他吓得上吊自杀。这和谋杀没有差别。还有那个被蛰死的女孩——梅格?你见过她的脸被黄蜂蛰过后的照片吗?再想想埃德·舍弗尔。你和我上星期才和他出去喝过酒,现在他却躺在医院里,可能永远也不会醒来。”

“看来我非当狙击手不成了,梅森。”

梅森·杰曼不想得寸进英尺。“你知道法院会怎么做。他才十六岁,他们会说‘可怜的孩子,父母双亡,把他送到中途之家吧’,然后六个月或一年后他就会被释放,重来一遍过去的罪行,再杀掉其他准备前往教堂山大学的足球队员,再杀掉镇上其他纯洁善良的女孩。”

“可是——”

“别担心,内森。这样做是为了田纳斯康纳镇好。”

“我不是要说这个。我是说,如果我们杀了他,就会完全失去找到玛丽·贝斯的机会。只有他才知道她人在哪里。”

梅森干笑两声。“玛丽·贝斯?你以为她还活着吗?门都没有。加勒特早就把她奸杀了,埋在不知道什么地方了。我们可以不用担心她,现在的工作是全力防止这种事再发生在其他人身上,你明白吗?”

内森没有搭腔,但是他将长型红棕色弹壳塞进来复枪弹仓中所发出的咔嗒声,便已是最好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