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色的光亮(第4/6页)

这话讲得很明白,而且已经接通了“兼爱”和“非攻”的逻辑关系。是啊,既然“天下兼相爱”,为什么还要发动战争呢?

墨子的这种观念,确实碰撞到了儒家的要害。儒家“仁爱”的前提和目的都是礼,也就是重建周礼所铺陈的等级秩序。在儒家看来,社会没有等级,世界是平的了,何来尊严,何来敬畏,何来秩序?在墨家看来,世界本来就应该是平的,只有公平才有所有人的尊严。在平的世界中,根本不必为了秩序来敬畏什么上层贵族。要敬畏,还不如敬畏鬼神,让人们感到冥冥之中有一种督察之力,有一番报应手段,由此建立秩序。

由于碰撞到了要害,儒家急了。孟子挖苦说,兼爱,也就是把陌生人当做自己父亲一样来爱,那就是否定了父亲之为父亲,等于禽兽。这种推理,把兼爱推到了禽兽,看来也实在是气坏了。

墨家也被激怒了,说,如果像儒家一样把爱分成很多等级,一切都以自我为中心,那么,总有一天也能找到杀人的理由。因为有等级的爱最终着眼于等级而不是爱,一旦发生冲突,放弃爱是容易的,而爱的放弃又必然导致仇。

在这个问题上,墨家反复指出儒家之爱的不彻底。《非儒》篇说,在儒家看来,君子打了胜仗就不应该再追败逃之敌,敌人卸了甲就不应该再射杀,敌人败逃的车辆陷入了岔道还应该帮着去推。这看上去很仁爱,但在墨家看来,本来就不应该有战争。如果两方面都很仁义,打什么?如果两方面都很邪恶,救什么?

《耕柱》篇说,墨家告诉儒家,君子不应该斗来斗去。儒家说,猪狗还斗来斗去呢,何况人?墨家笑了,说,你们儒家怎么能这样,讲起道理来满口圣人,做起事情来却自比猪狗?

作为遥远的后人,我们可以对儒、墨之间的争论作几句简单评述。在爱的问题上,儒家比较实际,利用了人人都有的私心,层层扩大,向外类推,因此也较为可行;墨家比较理想,认为在爱的问题上不能玩弄自私的儒术,但他们的“兼爱”难于实行。

如果要问我倾向何方,我会毫不犹豫地回答:墨家。虽然难于实行,却为天下提出了一种纯粹的爱的理想。这种理想就像天际的光照,虽不可触及,却让人明亮。儒家的仁爱,由于太讲究内外亲疏的差别,造成了人际关系的迷宫,直到今天仍难于走出。当然,不彻底的仁爱终究也比没有仁爱好得多,在漫无边际的历史残忍中,连儒家的仁爱也令人神往。

除了“兼爱”问题上的分歧,墨家对儒家的整体生态都有批判。例如,儒家倡导的礼仪过于繁缛隆重,丧葬之时葬物多到像死人搬家一样,而且居丧三年天天哭泣的规矩也对子女太不公平,又太像表演。儒家倡导的礼乐精神,过于追求琴瑟歌舞,耗费天下人太多的心力和时间。

从思维习惯上,墨家批评儒家一心复古,只传述古人经典而不鼓励有自己的创作,即所谓“述而不作,信而好古”。墨家认为,只有创造新道,才能增益世间之好。在这里,墨家指出了儒家的一个逻辑弊病。儒家认为“述而不作,信而好古”的人才是君子,而成天在折腾自我创新的则是小人。墨家说,你们所遵从的古,也是古人自我创新的成果呀,难道这些古人也是小人,那你们不就在遵从小人了?

墨家还批评儒家“不击则不鸣”的明哲保身之道,提倡为了天下兴利除弊,“击亦鸣,不击亦鸣”的勇者责任。

墨家在批评儒家的时候,对儒家常有误读,尤其是对“天命”中的“命”、“礼乐”中的“乐”,误读得更为明显。但是,即使在误读中,我们也更清晰地看到了墨家的自身形象。既然站在社会低层大众的立场上,那么,对于面对上层社会的秩序理念,确实有一种天然的隔阂。误读,太不奇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