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孩和女孩(第2/8页)


莱尔德唱着唱着就睡着了。我能听到他漫长的、心满意足的轻快呼吸。提醒我了,这是我最完美的私人时间,也许是一天中最美好的时候。我紧紧地用被子裹住自己,继续给自己讲故事,讲我夜复一夜给自己讲的故事。都是我自己的故事,我长大后的故事,这些故事都仿佛发生在我自己的世界里,这是一个为勇气、胆量和自我牺牲提供机会的世界,而我生活的真实世界却从来没有这样的机会。我在爆炸的楼房里救人(真正的战争离我们的朱比利如此遥远,这个现实着实让我沮丧)。我射杀了两只狂暴的狼,在它们试图威胁校园安全的时候(老师们恐慌地躲在我的背后)。我神采奕奕地骑着一匹好马,走在朱比利的大街上,答谢小镇居民对我的感激之情,大概是因为某种我还没想出来的英雄事迹(小镇上,没有人骑马的,除了橘子节游行的时候,金比利骑过马)。在我的故事里,却总是骑马、射击,尽管我实际上只上过马背两次,而且还没有马鞍,因为我们家没有马鞍。而第二次我直接滑了下来,掉在了马蹄下,马平静地从我身上跨了过去。我千真万确学过射击,只是什么都没有打中过而已,就连篱笆上搁着的罐头盒也没打中。

狐狸活着的时候,住在爸爸为它们筑造的空间里,被一排高高的护栏围住,像一座中世纪的小镇,大门到了夜晚便上锁。这座小镇的街道两边,是大块大块坚固的畜栏。每一座都有一扇真正的门,人能进出。顺着金属线用木板搭了一道斜坡,让狐狸们跑来跑去。还有窝,一个留着气孔的布箱子,这就是它们睡觉、过冬、生宝宝的地方。吃饭喝水的盆子都拴在金属线上,从外头就可以方便地倒空、清理盆子。盆子都是用旧罐头盒做的,斜坡和窝则是旧木材的零头废料做的。一切都设计精巧,井井有条;我爸爸是个不知疲倦的发明家,他在这个世界上最爱的书就是《鲁滨逊漂流记》。他在独轮车上装了一个锡桶,用来给畜栏带水。夏天的时候,狐狸每天要喝两次水,这事儿由我负责。早晨九到十点,另一回则是晚饭后,我用水泵把桶里装满,经过谷仓把车推到畜栏去,在那儿我停下车,把喷壶倒满,沿着街道走。莱尔德也会来,拿着他的小乳酪盒,还有绿色的园艺罐,罐里盛得太满,一碰到腿,水就洒在了他的帆布鞋上。我拿的是真正的喷壶,是我爸爸的,虽然我拿着它,只能装到四分之三满。

所有的狐狸都有名字,名字都刻在一块锡板上,挂在它们门口。它们的名字不是出生时取的,而是第一年被剥皮后幸存下来,放进繁殖群以后取。爸爸取的名字,就叫王子、鲍勃、沃利、贝蒂。我取的名字,都是星星、土耳其人,或者莫琳、戴安娜。莱尔德取了一个名字叫莫德,是他小时候爸爸雇过的一个姑娘的名字,还有一个叫哈罗德,是他学校同学的名字,另外一个叫墨西哥的,他没说为什么。

取名字并没有让它们变成宠物,或者类似宠物的情况。除了爸爸以外,没有人进过畜栏,而他两次因为被咬血液中毒。当我给它们送水的时候,它们在畜栏里自己走出来的小径上来回奔跑,偶尔吠叫—它们把叫声都留给了夜晚,那时候它们有可能集体发了狂。但它们总看着我,眼神热烈,成了它们尖尖的、恶毒的脸上清澈的金光。它们长得很漂亮,有优雅的四肢,贵族式沉甸甸的尾巴。后背亮丽的毛皮上散落着暗色的斑点,这也是它们之所以叫银狐的缘故。不过,它们最漂亮的还是脸,异常尖锐,散发出来的是全然的敌意。还有它们金色的眼睛。

除了送水,除草的时候,我也要帮爸爸。畜栏中间长出来各种藜属植物,还有花儿已经盛开的钱麝香。爸爸用长柄镰刀砍,我则用耙子把杂草堆起来,然后他拿干草叉把刚砍下来的草都扔到畜栏顶部,给狐狸降温,给它们的毛皮遮阴,因为如果日晒过度,毛的颜色会变成深棕色。除了我们手上的活儿以外,爸爸不和我聊其他的。在这点上,他和妈妈全然不同,妈妈只要高兴,什么事儿都告诉我,比如她小时候狗的名字,她长大一点后,和她约会的男孩名字,当时她穿什么样子的衣服,以及她现在实在想不出来他们变成什么样子了。而爸爸,他的想法和故事都是私密的,我在他面前很羞涩,永远不会问他什么问题。然而,我会欣欣然在他眼皮底下干活,感觉颇为自豪。有一次,一个饲料推销员到畜栏里和他说话,我爸爸说:“我想让你见见我新雇的帮手。”我转过脸,拼命地耙草,激动得脸都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