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1章(第2/3页)

方立安运气不错,在她第一次布置的陷阱里隔天就发现了一只又肥又壮的兔子,把傻爹乐得哈哈大笑,直夸她灵气十足、天赋异禀、骨骼清奇、天资超凡……不愧是他们老方家的独苗苗。

然而,越往后方立安越是厉害,就算臂力太小拉不开弓箭,小腿太短追不上猎物,但是每天光靠布置陷阱就能捕获跟傻爹差不多数量的猎物,导致家里的收入直接翻了一番。

方立安从开始学习打猎的时候就开始尝试着计算家里的各项收入和支出,终于对这些年来家里的经济情况有了一个大致的了解:除去运气特别差的时候,平均下来每天至少能打到一只野山鸡、一只兔子,每个月还能抓到一只傻狍子或者野山羊这种中小型动物,运气好的时候,两三只也是有的。

野山鸡的体型比起家养的鸡要小一些,而且并不比家养的鸡好吃,土腥味略显浓重,肉质也不香,所以在集市上并不怎么受欢迎,价格比家养的鸡要便宜一些。如果家鸡卖七文钱一斤,那么野山鸡大概只能卖五文钱一斤。一只野山鸡一般三斤左右,所以一只只能卖到十五文钱。但如果直接卖到高门大户,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老爷太太们吃惯了家鸡想换换口味,野山鸡就能卖出高价,那种情况下就是五十文也卖得。

野兔在口感和肉质上都比野山鸡要好,而且兔皮能做衣裳围脖,所以经济价值比野山鸡要高上许多。整只卖的话,大概十文钱一斤,一只五斤左右,所以一只兔子的价格在五十文上下。

这么算下来,傻爹每个月光兔子和野鸡的收入就能达到二两银子,如果再算上一只傻狍子或者一只山羊,一个月三两银子也是有的。刨去每年冬天最冷的三个月,傻爹每年的理想收入应该在三十两银子上下。

支出方面,像傻爹这样的重体力劳动者,每天按消耗两斤米算,一年七百三十斤。时下大米十二文一斤,一年吃饭的开销大概在九两银子左右。再加上穿衣保暖等杂七杂八的事项,一年下来,从头到尾,总体开销不会超过十五两。所以,傻爹每年的纯收入应该不低于十五两银子。

那么,问题来了,为什么这么些年下来,傻爹的口袋竟是穷的叮当响?钱都去哪儿了?

方立安是这么想的,当然也这么问了。她抱着自己的专属小板凳拉着傻爹一起坐在院子里一起晒太阳,手里拿着根树枝在地上写写画画,算的飞快。

傻爹被她嘴里时不时冒出来的一串串数字直接绕昏了头,直到受到来自闺女的终极灵魂拷问的时候,整个人才重新清新过来。

“所以,银子都去哪儿了?”方立安问道。

是啊,银子都去哪儿了?按照闺女的算法,他应该很有钱才对,怎么还会穷到娶不起媳妇呢?所以,银子究竟去哪儿了?

哦!对了!一定是吃掉了。虽然平均下来每天确实能猎到一只野鸡、一只兔子,但很多时候他都直接带回来吃了,狍子和山羊也是。每次只有在家里的米缸即将见底并且连其他粮食也一并吃完的时候,他才会把猎物拿到集市上卖钱,然后再买些粮食回来。所以,银子确实都被他吃掉了,方大勇恍然大悟。

听完傻爹的解释,方立安只想无语望苍天。

“爹九岁那年,你爷你奶一起走了,爹就一个人在山里过日子,也没个人做伴,每天都是独来独往。饿了就吃,困了就睡,闲着没事就打打猎,十几年下来,从来没想过这些,也没算过这些。后来穷着穷着就穷习惯了,好像自己就是这么穷,从来都这么穷。”傻爹见闺女面色不善,只好瓮声瓮气地解释道。

方立安正对着苍天无语凝噎中,不料却听到傻爹说了这么一段过去,顿时心疼起来。这几天跟着傻爹学打猎,每一天都过得十分开心,觉得这是件特别好玩的事,就理所当然地认为傻爹也一定有个幸福快乐的童年,就跟自己这段时间一样。如今听了他的话才知道,原来完全不是一回事,他一开始确实有个幸福快乐的童年,但是他的童年太过短暂,在他九岁那年戛然而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