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章 终身保密费(第3/9页)

要鉴别上述三种尸体,就必须观察尸体。但是除了非常明显的他杀尸体,一般都不能让警官担任这项鉴别工作。观察之后,要由所属警署对现场以及尸体进行现场勘察、听取第一发现者和目击者的陈述,然后鉴定是三种尸体中的哪一种。在这些程序中,并不一定要请法医来看尸体。但如果鉴定尸体不请法医学专家,而请警察的话,这种做法是很危险的。有时发现尸首后,立即进行了观察,并确定为非犯罪死亡,但往往有犯罪致死的尸体从中遗漏掉。

因此,对警察来说,在这个鉴别阶段中的任务是——接到报告后首先报告侦察第一课,然后迅速赶到现场,观察尸体外观、周围情况、听取有关人员的报告等,再决定按照查验规则还是尸体处理规则办理。

总之,非自然死亡的尸体都由侦察一课处理,但是,在对这种非自然死亡尸体进行查验时,虽然医师在查验中负有相当重要的责任,但根据刑事诉讼法及医师法,可以不承担对尸体的验尸义务。此外,当查验由检察官或警官代理时,查验的主要内容就是:尸体的周围环境、死者衣着、携带物等,对尸体的整体观察仍需委托医师进行。检察官和警官根据医师的意见决定是否送法医解剖。

在侦察一课到场的同时,奥山尸体就被送往监察医院进行行政解剖,这是因为尸体已明显腐烂,无法判定死因。

监察的解剖结果是:死因为急性室息。颈部无勒绞、扼掐等外部力量造成的痕迹。因被褥等物堵塞鼻、口,阻碍呼吸致死。推断死亡时间在七至十天前。肺及气管内有少量被褥的棉絮。死者虽属高龄,但内脏各器官健康,没有危及生命的疾病。没有服用毒药痕迹。不能确定是他杀。

此外,在采取死者指甲缝中的草秸时,发现有动物毛发,经辨别为犬毛。

同时,把死者整形后的照片送给热海神谷胜文辨认,确认死者就是奥山。

本案谋杀的可能性极大,驹人警署成立了侦察指挥部,开始侦察。被害者奥山谨二郎,八十八岁,据居民总名册记载,出生年月为明治二十六年(一八九三)五月十四日。昭和五十二年三月九日迁入现住址,迁入前的住址是崎玉县本庄市。原籍在东京都世田谷区代泽二—三十X。本人是户主,没有家属,享受老龄福利等等,居民总名册上可以提供的资料就是以上这些。

奥山是在公寓房主的斡旋下,于昭和五十二年二月八日,搬入薮下公寓的。职业据说是翻译家兼大学讲师。子女们都已自立,妻子故去后,就把家交给长男夫妇,自己一个人在这个公寓中过着悠然自乐的生活。

租给他房子的“房东”说,死者生前雍容大度,限期还不到就付了房租、押金、押租。但是定居此地后既没有子女们前来探望,也没发现他到大学讲课。他似乎藏有一笔不小的款子,从来不拖欠房租、煤气费、水费,过着富裕的生活。老龄年金是他唯一的收入,每年约三十万日元,连交公寓的房租还不够。检查了他的卧室,发现一张菱井银行的一千万日元普通定期存折,存折上尚剩八十二万日元。还有三万八千元现金。从存折上看,每年存入三至四次,每次约三十万日元上下。奧山似乎按期从某处获得一定的收入。但是查遍了室内每一处地方,都没发现同某特定人物通信的迹象,没有这类记录或信件。

向周围居民打听,都说没有发现定期来访问奥山的人,或许偶尔有人来过,但印象已经很模糊了。公寓里的居民更换频繁,奧山又拒绝同邻居往来,身适有道无形的篱笆,邻人们都敬而远之。

谋杀奥山的人,可能性最大的就是中国女译员猝死事件的牵连者,奥山很可能掌握这个事件的重要线索,因此被杀灭口。如此看来,中国女译员是他杀的。而且,奥山那笔来路不明的经济收入,很可能是什么人威胁他不准说出杨君里死因的交换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