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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对中国的汉字很不以为然;但是,既然文字的任务就是借用视觉符号,在人们的理性头脑里引发概念,那么,首先把只是指示了某一概念的听觉符号的符号展现给人们的眼睛,而那一听觉(发音)符号却首先是这一概念的承载物,那就是明显拐了一个大弯。我们的文字因而就成了一种符号的符号。这样,我们就会提出疑问:听觉符号比起视觉符号究竟具有什么优势,以致可以让我们放着从眼睛到理性的一条直路不走,而另绕这样一个大弯:亦即让视觉符号只有在经过听觉符号的中介以后才能向读者的头脑发话。实际上,让视觉符号直接承载概念,而并非只是标示其发音——就像中国人所做的那样——明显是更为简单的做法。事实的确是这样,因为视觉比听觉更能够察觉细微、多样的差别;并且,视觉可以允许多个印象同时并存,但听觉特性却由于唯独只存在于时间而无法具备同样的能力。解答上述疑问的理由或许是下面这些:1)由于天性使然,我们首先采用的是听觉符号,表达的也首要是我们的情绪;在这之后才一并表达我们的思想。因此,我们就先有了为耳朵而设的语言,在这之前我们甚至不曾想到要设计出一种为视觉而设的语言。在以后的时间里,在有必要设计出后者时,人们发现回头从听觉语言着手比另外设计,或者另外再学习一种全新的,甚至是全然不同的视觉语言更便捷和更省事,尤其是人们很快就发现不计其数的字词其实也就还原为那么一些音素。因此,借助这些音素就可以轻而易举表达出这些字词。2)虽然视觉比听觉能够把握和鉴别更多不同的变化,但是,要造成这些变化,而又没有类似可以为耳朵造成变化的相应工具,则是不可以的。并且,我们肯定不能以造成和变换听觉符号那样的速度——这是因为灵活舌头的作用——造成和变换视觉符号。聋哑人所用的有欠完美的手语就是这一方面的明证。所以,从一开始,这就使我们的听觉成了运用语言和以此方式运用理性的基本官能。所以,归根到底,只是外在的和偶然的原因,而不是源自语言的任务本质的原因,造成了这种例外情形:直接的方式并非最好的方式。因此,如果我们抽象、纯粹理论性和先验地考察语言文字,那中国人的处理方式是真正对头的;我们也只能责怪中国人学究气多了一些,因为他们没有考虑到现实处境可供另一种选择。与此同时,经验也让我们看到了中文所具备的一大优势,亦即在以中文字表达的时候,我们并不需要懂得中文:我们人人都可以以自己的语言阅读中文字;正如我们的那些数目字代表了泛泛的数目概念一样,中文字也代表了所有概念。那些代数符号甚至代表了抽象的量的概念。所以,正如一个曾五次到过中国的茶叶商告诉我的,在整个印度洋地区,中文字成为了公用的交际工具。来自各个不同国家的商人都能以此互相交流和理解,虽然这些人并没有一种共同的语言。我的这位英国朋友甚至肯定地认为:因为中文字具有这样的功能,将来终有一天中文字会传遍整个世界。J.F.戴维斯在《中国人》一书里的一段描述也与此看法完全吻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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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1] 意为“受孕”、“把握”。——译者

[2] 意为“裁缝”——译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