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2月26日晚上8点

X市警察总署的二楼会议室里灯火通明,气氛紧张,所有人都屏息注视着前方的大屏幕,那上面正在一一展示从今天下午4点起,本市所有大型超级市场收到的恐吓信。

“第一封信是在下午4点48分送达A区泰和路沃尔玛超市的,”分管刑事案件的主管李明正在向警察总署的领导介绍案件的大致情况,他用一支荧光笔指着荧幕上的信封解释道,“根据邮戳上的日期,可以肯定信是前一天下午3点左右自B区龙井路邮政所管辖范围内的邮筒寄出的。收件人姓名写的是沃尔玛超市店长,没有指名道姓。这是所有35封恐吓信的共同特征之一,说明罪犯不认识任何一家超级市场的店长,写信给店长,仅仅是想引起更多的重视。”

会议室里鸦雀无声,李明将镜头切换到另一个信封。

“第二封信是寄给同一区泰圣路的家乐福的店长的,信几乎是在同一时间收到的,寄信地点,跟前一封信相同,也是自B区龙井路邮政所管辖范围内的邮筒寄出。罪犯通过这条邮政线路,总共寄出了20封恐吓信。”

镜头又切换到一张红色的信封。

“这是第21封信,是今天晚上7点收到的,收信者是D区苏珊娜路百家超市的店长。从这封信开始,一直到今晚7点55分F区码头路家乐福收到的最后一封信,这后面15封信上均没有邮戳痕迹,所以,这些信很有可能是罪犯自己或托人送到超级市场的。”

“信是丢在超市的信箱里的吗?”有人提了一个问题。

“不,它们有的被丢在服务台上,有的被丢在柜台上,还有的干脆就扔在地上,唯一的共同点是,等工作人员捡到信的时候,送信人早就不知去向,没有人看清那人的长相,也不知道是男是女。”

“超级市场不是都有监控录像吗?”另一个人咳嗽了两声后问道。

“罪犯一定事先踩过点,他故意挑选了监控摄像头的盲点位置,”李明顿了顿,“最后一封信是在今天晚上7点55分,也就是10分钟前,丢在F区码头路家乐福男性化妆品柜台的地上的,目前,监控录像的分析资料还没送到,其实就算有监控录像,也不会有什么收获,因为这是经过精心策划的,他自始至终没露过面,所以……”

“会不会是超市的工作人员?”有人猜测。

“有道理,不然怎么能找到摄像头的盲点位置。”

“最有可能是超市的保安人员,应该逐个盘查。”

……

大家议论纷纷,李明等待了好久,会议室终于安静了下来。

他把镜头切换到信纸上,那是一张普通的信纸,有横线,上面歪歪扭扭地写着几行字。

“所有恐吓信的内容都相同,很简单,都是说,在某区某超市内安放了炸弹。到目前为止,我们共排摸到两枚炸弹,一枚装在A区泰和路沃尔玛超市三楼的女厕所里,另一枚在同一家超市箱包柜里的一个拉杆箱里。”

会议室里又响起一阵骚动。

“我们已经请痕迹专家分析过所有信件,证实这些信上均没有指纹、唾液或别的痕迹,罪犯很有可能是戴着手套写信的。另外,我们也请犯罪心理专家协助,根据信上的措辞,分析了罪犯的基本特征,心理专家的意见是这样的:罪犯很可能是男性,22至35岁,中学或以上文化程度,智商中等,性格内向,不擅交际,可能独居,热衷于阅读暴力方面的杂志,有军人背景,也可能参加过相关的训练,可能有轻度残疾,或曾因罪被判入狱,他是某家超市的固定顾客,可能曾在某超市购物时发生过严重的不愉快,比如曾因偷窃被抓过,对社会极度不满……”

“哗”――会议室的门忽然被推开了。

李明认识那个匆匆走进来的警察,那是他的手下弹弓――因为走路快似弹弓而得名,他刚刚一直在门口待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