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学校(第4/6页)

学生们还会读诗歌:《奴隶之梦》《年轻的洛金瓦》《道格拉斯和马米恩的别离》,丁尼生的《小溪》和《敲出钟声吧,狂野的群钟》,拜伦的《沉船》,霍格的《云雀》。

埃德蒙最喜欢的是罗切尔的《警告》。他晚上躺在床上会大喊:“罗切尔!罗切尔!小心每一天!”

劳拉喜欢诗人亨利格拉斯福•贝尔的《凝望过去》,她还经常背诵那首写苏格兰玛丽女王的诗,用充满感情的音调演绎最后几句:

独自在静默中沉思

掂量一粒沙和荣耀王位的重量

孩子们很快就把书里的内容烂熟于心,互相背诵变成人生一大乐事。埃德蒙可以背出几百行诗,他尤其喜欢有关军队将领对决的诗篇。

从《皇室读者》里节选的内容因为有些晦涩,只有喜欢它的孩子才愿意读,大多数孩子一点都不感兴趣。他们说这些散文“既陈腐又无聊”,他们痛恨这种诗歌般的文字。

每个班上都有些孩子读得很流利,读起书来却没有任何感情,明显是对内容没有兴趣。学校里几乎没有笨孩子,很多孩子日后都挺成功。

虽然不是所有孩子都喜欢上学,但几乎所有孩子都在其他方面显示出兴趣和天赋:男孩对田间劳作、农作物种植、牲口驯养和农用机械;女孩对衣着、别人的恋爱史和室内装饰。

当时的教育主管机构执行政策时,本着“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的原则。可惜学生们对知识的宝库缺乏探索精神。如果孩子在离校前可以读报或者能读书消遣,也会写信,他们就不愿意再学更多的东西。他们对书不感兴趣,他们感兴趣的是即将在长大后展开的新生活。

因为许多孩子们在学校学得不情不愿,女老师的生活也很不好过。

霍姆斯小姐每节课都带着一根教鞭。这根教鞭不一定每次都用来教训孩子,它主要是用来威慑那些不服管教的男孩。她说“手伸出来”。一些男孩子会公然在手上吐唾沫,然后把手伸到老师面前。有些孩子挨打前后嘟囔着“我要告诉我爹”。霍姆斯小姐丝毫不为所动。每次教训过后,在一段时间里纪律都有显著的改善。

那时候,只要到了十一岁,男孩就即将走出学校开始工作。他会觉得自己早就不是怕老师的小孩子了。再者说,这些乡下孩子都很粗野,很多都和老师一样高。

因为毕业的标准是没通过考试的孩子不得在十一岁前离校。所以许多孩子觉得在学校的最后一年是学校领导加予的惩罚。

家长助长了这种厌学情绪,因为他们怨恨学校把本该挣钱的孩子给关在了学校。家长会说:“我们家小艾尔弗死读书有什么用?他能写会算的。他还要学什么?”

一个有些远见的邻居说:“这些年教育才是一切。没好的教育没法融入社会啊。”从报纸上得到新思想渗透了有些有想法的村民,虽然缓慢,却影响深远。村里从孩子这代人开始被强迫接受学习知识,家长那一代不理解也是常情。

从现代教育理念来看,霍姆斯小姐随身带教鞭的维持纪律的方法不可取。但它的确有效。或许她和那些用同一种教育方法的老师们锄开了土地。后来用基于儿童心理学教育方法的老师才有机会播种。

霍姆斯小姐很少用教鞭教训女孩和低年级的学生。对于这些孩子,站在墙角双手放在头上就是惩罚了。她不怎么给鼓励和奖励。虽然孩子们背后直呼其名,他们还是尊重爱戴霍姆斯小姐的。假期的时候经常有穿着入时的女孩或者高大的穿着军装的士兵在她的门口敲门,这都是来拜访她的学生。

老师不知道劳拉在上学前就会认字。开学第一天老师问:“你认识ABC吗?背给我听听。”

劳拉开始背“A-B-C-”,到F的时候卡住了,因为她从来不会按顺序背字母表。她就被安排到学前班背诵字母表。他们还倒着背字母表。劳拉很快记住了怎么倒着背,因为她发现这是押韵的: